两名窃贼因造成刑警队副队长死亡而被判入狱。
同塔省人民法院以谋杀罪和拒捕罪判处两名窃贼有期徒刑,并导致一名刑警副队长死亡。
3月22日,同塔省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盗窃财物”罪名,对被告人吴黄寿(42岁)和被告人范红贵(34岁)以“盗窃财物、抗拒执行公务”罪名开庭审理。
该事件导致胡晋阳先生(时任立武区警察局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调查警察队队长、副队长)死亡。

起诉书称,2022 年 8 月 4 日上午 10 点 20 分左右,有人报告说 Tho 和 Qui 在 Lap Vo 县 Binh Thanh 公社 2B 国道沿线的一辆卡车上偷走了财物。
接到消息后,立武县警察局局长胡晋阳、高级中尉阮青丹等4人组成的工作组迅速组织起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警方要求 Tho 和 Qui 停车接受检查,但这两人没有服从,而是直接驾车撞向警察并销毁了证据。
追捕过程中,特遣队多次向空中鸣枪示警,并示意车辆停车,但Tho继续驾驶载有Qui的车辆高速行驶,不断左右摇摆并激烈反击,导致Ho Tan Duong在被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
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吴黄诗有期徒刑19年,并责令其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8亿越南盾;被告人范红贵有期徒刑2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