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毒枭46亿越南盾毒品交易
(Baonghean.vn)- 根据 Hung 的指示,3 名小伙子携带 46 亿越南盾到 Thanh Thuy 边境口岸(Thanh Chuong)附近地区购买了 46 多公斤毒品。
12 月 16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飞雄(1978 年出生)、黎鸿海(1977 年出生)、黎巴涛(1980 年出生),均居住在荣市,以及刘巴忠(1995 年出生,居住在奇山县芒提乡)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非法贩毒此外,两名被告人洪某、海某还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提起公诉。
根据调查机构的文件,2019年4月左右,Chong认识了一名叫Denh(老挝人)的男子。Denh称自己曾向Nguyen Phi Hung出售毒品,于是要求Chong去取毒品卖钱。
经联系,2019年7月2日晚,Hung交给Chong 20万美元(约合46亿多越南盾)作为Denh的毒品购买费,以及5000万越南盾的服务费。随后,Hung打电话叫Le Hong Hai前往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社路口附近的胡志明路一带运送毒品。
途中,Hung 打电话让 Thao 绕道去河静,在 Thanh Thuy 路口附近的胡志明小道见面。
![]() |
被告人洪某(身穿灰色上衣)及其同伙在法庭上。摄影:Tran Vu |
2020年7月3日凌晨3点,Hung、Hai和Thao在山路口会合。当他们到达Thanh Thuy乡时,三辆车停在路边。Chong打开车门,背上装有钱的背包,跑上山坡。片刻之后,一些老挝人跑下来,把毒品塞进了Hung及其同伙的车里。
嫌疑人收到毒品后返回荣市。当3辆车抵达46B公路清水乡第8村时,他们被警方逮捕。证据是多种毒品,总重量超过46公斤。
此外,警方在搜查洪某住所时,查获大麻2.875克,在海某住所查获毒品1.445克。
侦查机关认定,洪某是老挝至越南跨国贩毒集团的主谋,且贩毒活动复杂,洪某负有领导该集团的职责。
Lau Ba Chong被认定为该案的主动实施者。Le Hong Hai和Le Ba Thao是主动实施者,他们直接使用汽车为Hung接收和运输毒品。
法庭上,三名被告人Thao、Hai和Chong均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而Hung则否认了这些罪行。然而,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和收集到的文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Hung的罪行。
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人民法院判处阮飞雄、黎鸿海、刘巴忠死刑,判处黎巴涛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