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公社副主席诈骗并挪用200亿越南盾
主体本身没有偿还银行本金债务的职能和义务,但却告诉亲朋好友替客户偿还银行债务……因为信任,很多人把钱借给主体,赚取利息。
8月23日,永福省警方侦查局宣布,已对被告人Bang Thi Ngoc Luong(1987年出生)提起公诉,并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名拘留。Bang Thi Ngoc Luong家住三岛县Dao Tru乡Xom Go村。
根据侦查机关的文件,2022年9月30日,Dao Tru公社妇女联合会副主席Bang Thi Ngoc Luong与越南农业银行Tam Dao支行签订了一份信贷服务合同,并担任该银行贷款团队的负责人。合同中明确规定,Luong没有续借银行本金债务的职能或责任,但她却委托亲朋好友为客户续借银行债务。因此,许多需要续借银行债务的人都来找Luong借钱。

接下来,Luong向亲朋好友询问是否有钱借给她,以便她为客户偿还银行贷款。每次为客户完成银行贷款申请,收到客户的本金和利息后,Luong都会按照客户的银行贷款申请,以高额利息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但实际上,Luong借钱是为了偿还当事人之前借过的贷款本金和利息,而不是像其声称的那样是为了偿还银行贷款。
由于相信Luong能帮客户偿还银行贷款,并赚取高额利息,许多人借钱给他收取利息。起初,Luong还能控制从此人手中借来的本金,定期向他人偿还本金和利息。
在警察局,Luong 供述称,从 2023 年初开始,她失去了对资金的控制,当时 Luong 不得不以高利率借钱来偿还那些之前借给她钱的人的债务。由于她不得不从一个人那里借钱来支付利息和本金,而当时 Luong 正在工作,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贷款利息,到 2024 年 1 月,Luong 失去了偿还债务的能力。
据永福省警方侦查局透露,2022年至2024年2月,被告人梁某诈骗、挪用资金约200亿越南盾。
为了协助案件的侦破,永福省公安局侦查局要求各专业部门和各县市公安机关向当地民众广泛宣传被告人梁某的作案手法和伎俩。
同时,建议任何个人或组织,如果财产被Luong骗取,请主动联系永福省调查警察局;地址:永安市海合坊阮公焕街2号;联系电话:0356.322.686(调查员阮文强),以寻求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