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医院副院长及6名护士因伪造病历、骗取保险金等罪名被起诉。

高贷-春北 August 1, 2023 17:06

(Baonghean.vn)——7月31日,荣市警方调查警察局作出起诉决定,对该案作出起诉决定,并以《刑法》第215条规定的“健康保险诈骗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此前,荣市警方通过摸排工作,发现一批犯罪嫌疑人经常与全省各医院医务人员勾结,伪造病历,从商业保险、健康保险中牟利。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荣市警方成立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摧毁该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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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警察调查局宣读了对被告的起诉令。图片:Cao Loan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打击,警方在荣市及周边地区发现一些犯罪嫌疑人,他们意图从健康保险和商业保险中牟利,于是他们与太安综合医院的护士:阮氏恒(1991年生)、邓氏英子(1984年生)、黎氏清心(1986年生)、梁氏贝(1982年生)、陈氏惠(1988年生)以及医生:黄党清(1986年生)、丁氏美勇(1959年生)勾结,制造假病历。

参加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的患者本身没有患病,不需要检查或治疗,但“经纪人”会将他们介绍到泰安综合医院,以便他们享受医疗保险。在这里,患者需要向护士阮氏恒或护士邓氏英图提供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办理入院手续,然后前往综合科室,与黄党清医生或丁氏美勇医生会面,签署检查和治疗手续的合法性证明。

每天,虽然病人不在医院接受治疗,但医生黄党青或丁氏美勇以及护士阮氏恒、邓氏英子、黎氏清心、梁氏贝、陈氏惠等都会参与在病历上作假签字。当病历编制天数足够时,行政护士会通知病历上登记的病人,按照既定的病历程序签字并缴纳住院费用。有些病人不直接到医院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而是拍照留存病人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并通过电话发送给护士和医生,让他们在病历的记录栏里代为签字。

荣市公安局初步查明:2021年至2023年初,太安医院共伪造病历153份,其中59份是当事人使用医疗保险卡伪造的病历,导致太安医院从义安省社会保险机构获得医疗保险检查治疗费用1亿余越南盾;病历中提到的当事人向太安医院支付住院费用2亿余越南盾;太安医院伪造病历后利用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已解决的住院费用补贴)20余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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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内的嫌疑人。图片来源:Xuan Bac

在调查机关,医生、护士、相关当事人以及病历资料中的当事人均对参与制作虚假病历的事实供认不讳,上述当事人的行为给医保基金以及医院、医疗机构的声誉造成了损失。

目前,荣市公安侦查局已决定对案件提起公诉,以刑法第215条规定的“健康保险诈骗”罪起诉泰安综合医院护士和医生7名被告人,包括:丁氏美勇(1959年生)——副院长,兼综合部主任;陈氏惠(1988年生)——护理部主任;黄党青(1986年生)、阮氏恒(1991年生)、邓氏英子(1984年生)、黎氏清心(1986年生)、梁氏贝(1982年生)。

警方正在继续查明其他相关人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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