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明大道上那块被“遗忘”的黄金地段该如何解决?
据《义安报》2024年8月22日报道,在平明大道旁,穿过永市的守水坊,有一块土地已被废弃多年,报道文章题为《被遗忘的平明大道上2000多平方米的黄金地段》。
浪费黄金
在文章《忘记》中,超过2000米2“平明大道上的黄金地段”反映了马尔代夫酒店和农业银行汽车旅馆之间、平明大道沿线、位于库洛镇(现荣市)秋水坊的土地目前处于废弃状态的现状。
这块土地上只有一排四层楼房,周围环绕着院子、围栏、破败的附属建筑和灌木丛,造成土地浪费,影响了城市沿海景观。

《义安报》报道后,守水坊人民委员会立即前往现场勘察,并将第50/BC-UBND号报告送交库鲁镇人民委员会。报告显示,根据2008年7月1日发布的宜禄县疗养院土地管理和使用现状声明,该土地自1996年6月起投入使用,面积为2475平方米。2根据 1996 年 6 月 8 日第 1763/QD-UBND 号关于特殊用途土地分配的决定;2005 年的调查图和技术记录显示,该地块编号为 94,地图编号为 05,面积为 2,230.9 平方米。2。
就目前土地利用状况而言,该地块上有一排四层五房的破旧房屋;房屋内部陈旧;院子、围墙和附属建筑也已破败;瓦屋顶完全翘曲坍塌;房屋前院两端各有一个临时车库;土地上树木和杂草丛生。
2024 年 2 月 29 日,守水坊人民委员会向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出第 06/TB-UBND 号通知,要求在 2024 年对该坊进行城市改造以服务旅游业,但宜禄县疗养院管理单位尚未实施改造。
鉴于此情况,在第50/BC-UBND号报告中,守水坊人民委员会提议:“为确保环境卫生、城市景观,避免浪费土地资源,我们恳请库鲁镇人民委员会与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合作,寻找解决《义安报》报道的问题的方案。”

根据守水坊人民委员会的报告,2024年8月22日,古炉镇人民委员会向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出第1482/UBND-DT号文件,通报宜禄县退休之家项目的最新进展,并要求:“安排人力物力与守水坊人民委员会协调,对上述地块进行翻新和环境整治。研究上述项目投资模式的转换方案,以便将土地投入使用,既能维护城市旅游景观,又能避免土地浪费。”
宜禄县人民委员会方面,在收到报告信息后,指示相关部门收集记录和档案进行查阅。经查明,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于1996年从省政府获得一块面积为2475平方米的土地。2位于Cua Lo镇Binh Minh街的宜禄县养老院项目,投资兴建了一系列小型工程,这些工程投入使用后,于2009年因年久失修而损坏。

宜禄县人民委员会认为土地荒废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因此召开会议,按照相关规定研究管理和利用方案。
由于这块土地由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管理,但土地位于库洛镇;根据现行法律,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不能继续实施养老院项目或设立新的投资项目,也不能出租土地,因此,拟议的方案是向财政部和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建议,由其根据关于公共资产安排和管理规定的第167/ND-CP号法令考虑并决定实施。
2024年9月13日,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清松先生在接受《义安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回到宜禄县短期任职,所以是在报纸报道后才得知此事的。
目前,本区还有若干公共资产需要按照第167/ND-CP号法令进行整理和处置。因此,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将进行审查、汇总,并向财政厅和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供其审议和决定。我们认为此事必须尽快落实,不能浪费公共资产和土地……
黄金之地的解决之道是什么?
2024年12月6日,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向财政部提交了关于宜禄县房屋和土地重新安排及处理方案的第3440/UBND-TCKH号文件。
在此,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向财政部门报告了有关组织审查和提交 2 处房地产设施拍卖计划的情况;其中 1 处房地产设施是位于古乐镇(旧)的宜禄县度假村和疗养院。

据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称,选择此方案的原因是:“宜禄县招待所和疗养院是省人民委员会于 1996 年根据第 1763/QD/UB 号决定分配给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的土地,其中 2,475 平方米分配给了宜禄县人民委员会。2位于库罗镇Thu Thuy坊的城市用地,用于建造度假村和疗养院。
然而,自2016年以来,该设施严重老化,已不再使用。宜禄县人民委员会提议将其拍卖,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并促进库洛镇的同步发展。
财政部收到宜禄县人民委员会2024年12月11日签发的第3440/UBND-TCKH号文件后,与建设厅和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协调,按照相关规定对房屋和土地的现状进行了检查。根据现状检查结果,财政部依据现行规定,于2025年1月20日向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244/STC-QLG&CS号文件,内容如下:
2024年12月6日,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以第3440/UBND-TCKH号官方公函提出一项计划,拟通过拍卖方式重新安排和处理两处闲置房屋及土地。然而,2017年《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第40条第3款(经2024年第56/2024/QH15号法律第5条第3款修订和补充,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3. 出售。出售方式不适用于土地及土地附属物等公共资产,但越南境外机构的土地及土地附属物以及依据其他法律规定出售的情形除外。”

与此同时,政府于2025年1月1日颁布了第03/2025/ND-CP号法令,规范房屋、土地等公共资产的重新安排和处置,该法令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并废止了2017年12月26日颁布的第167/2017/ND-CP号法令以及2021年7月15日颁布的第67/2021/ND-CP号法令。特别是,第03/2025/ND-CP号法令明确规定了房屋和土地的五种重新安排和处置方式,包括:保留继续使用、收回、移交、移交地方管理、处置以及临时保留继续使用。
因此,我们建议宜禄县人民委员会根据上述现行规定,审查并制定一项重新安排和管理住房及土地设施的计划,以确保符合现行规定。
2025年2月4日,《义安报》记者联系宜禄县人民委员会,询问有关宾馆兼疗养院房产处置方案。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德寿先生表示,由于在2025年农历新年临近之际才收到财政部第244/STC-QLG&CS号文件,宜禄县将在近期召开会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处置方案。
阮德寿先生补充道:“宜禄县的观点是有效利用国家资产,不允许浪费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