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租赁街道的早期规划

August 31, 2011 17:02

(Baonghean)-我市要建设文明现代化城区,必须确保“道路畅通、人行道畅通”,必须开发、合理利用一定数量的街道人行道进行商业租赁。

如果说人行道租赁在岘港、胡志明市等大城市已经成为常态,那么这在荣市却是近年来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

由于缺乏官方政策和相关文件,近年来,一些市中心区的做法五花八门,有的随意出租,有的不出租却收费求生,有的甚至一有活动就清场。这让人行道使用者和管理机构都不愿因为经营场所被不断罚款,清场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事实上,通过调查,商家为了使用人行道,不得不以某种方式付费,以避免被提醒和罚款。

经对部分市中心街道如鸿邦街、廷公庄街、吴海街、高胜街、陈富街、吴德基街或黎欢街……(往荣市汽车站方向)的调查,无论是否获得许可,店铺业主仍然占用人行道空间进行经营,影响路人的通行。

另外,由于人行道租赁或绝对禁止租赁尚不明确,要确保“马路畅通,人行道畅通”,管理和监督也十分困难。9月是交通安全月,许多依附人行道经营的小商户,都在想方设法应对职能部门的“清道夫”行动。

确保“道路和人行道畅通”固然必要,但为了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并注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荣市应借鉴一些大城市的做法,组织调查,规划好每条街道,明确规定人行道的经营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赁面积和具体收费标准,以增加财政收入。此外,荣市还应尽快开展街道整治工作,明确现代化街道的走向,确保道路和人行道的美观和畅通,以便地方政府能够严厉果断地处理非法占用人行道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