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4%的摩托车和踏板车交通违规都是由于不戴头盔造成的。

October 28, 2011 11:13

(Baonghean)-政府第34/2010/ND-CP号法令明确规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的驾驶员和乘客不佩戴头盔或未正确系好头盔,将被处以10万至20万越南盾的罚款。然而,尽管这有利于经济,更重要的是确保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乘客的安全,但许多人仍然没有养成在交通中佩戴头盔的习惯。

2011年8月26日凌晨2点30分发生的交通事故至今已过去一个多月。琼瑠乡第五村的居民们仍然对阮伯福(Nguyen Ba Phuc,1988年出生)、阮文静(Nguyen Van Tinh)和阮文庄(Nguyen Van Trang,1991年出生,均居住在琼瑠乡第五村)三兄弟的惨死感到震惊。值得一提的是,这三名年轻人尽管此前曾大量饮酒,甚至没有戴头盔,却依然在参与交通事故时置自身生命于不顾。

青少年参与交通时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的情况十分普遍。

例如,根据省交警部门的数据,仅一个月内(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被交警行政处罚的7365辆摩托车和踏板车中,不戴头盔的就有3192辆,占比高达43.3%。这确实值得关注,因为现实表明,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风险非常高,如果不幸发生事故,将面临脑外伤,甚至死亡的风险。

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黄维河中校强调:“不戴头盔的现象源于交通参与者的意识淡薄,包括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虽然骑摩托车必须戴头盔的规定是强制性的,但目前仍有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不遵守。不戴头盔参与交通,或者在过检查站时敷衍地戴头盔的情况屡见不鲜,被交警罚款时,他们还会找出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

面对这一现实,有关部门,特别是省交通安全委员会,采取了多项措施,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宣传交通法制意识,因为他们是违法行为频发、需要被规范的群体。近期,在2011-2012学年伊始,省交通安全委员会还协调教育培训厅,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了“2011-2012学年中学生交通安全法知识学习竞赛”,共有80多所学校、680名学生参赛。协调报刊电视台制作多篇报道,宣传《道路交通法》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反思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同时,组织学生签署不违反交通法的承诺书。如有违反,将受到举报家人、学校、降级等处罚……

交通安全委员会还配合青联组织开展了响应2011年交通安全月的活动,向青联成员宣传《交通安全法》,特别是提高骑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青联还创建了“青年交通安全志愿者团队”模范队伍,搭建了青年交通安全管理路线……

虽然各部门和机构已采取措施,提高民众骑摩托车佩戴头盔的意识。但关键在于提高宣传的有效性,让佩戴头盔的习惯深深扎根于每个人的潜意识中,而不是仅仅组织几场宣传会、举办几场比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期盼不再出现像今天这样光着头骑摩托车在街上行驶的景象。


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