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安全违规行为:需要足够强有力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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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近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断增多。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理不够彻底。主管部门与违法行为处理机构和单位之间的协调仅基于通知和指令。

沒有官员、公务员……被侵犯?!

2007年6月29日,政府颁布了关于遏制交通事故增长并逐步减少措施的第32号决议。然而,迄今为止,交通安全形势复杂多变,交通事故比前几年有所增加。2011年前8个月,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8984起,造成7550人死亡,6908人受伤。在义安省,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0月25日共发生交通事故199起,造成236人死亡,129人受伤(与2010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5起事故,造成12人死亡,33人受伤)。

近期交通事故增多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地方、机关、单位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重视不够,漠不关心、袖手旁观;另一方面,很多是干部、公务员、职工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违反秩序,其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处理,或者处理不严格。据我们了解,我省大多数机关、单位尚未对干部、公务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违反秩序的行为提出处理措施,在规章制度中,很少有机关、单位明确规定对干部、公务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违反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在闯红灯的人群中,官员、公务员、工人的情况较多。

与此同时,公安部于2010年10月12日发布第38号通知,规定:“对在道路、铁路、内河航道上违反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行政规定的人,应当书面通知其居住地、工作地、学习地的乡、坊、镇公安民警进行监督、检查和教育”;“乡、坊、镇公安民警接到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负责登记在册,并将违法行为通知书转交违法人居住地的组长、村长;违法人是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学生的,转交有关机关、学校进行检查教育;收到通知书的人应当负责向发出通知书的机关报告”。此前,公安部2007年10月12日第22号通知也强调:“每3个月、6个月、1年,由发证机关汇总对交通秩序安全行政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审查、处理结果,报送所在地省、直辖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并报送全国交通安全委员会”。

2011年前9个月,全省警察和交通督察记录了超过110,540起交通安全违法案件,其中当然有很多是官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违法的案件。但是,当我们要求提供官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违法案件的统计数据时,乂安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并没有这些案件的统计数据。乂安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白雄勇中校说:无法编制这些统计数据是因为在记录时,违法者往往不申报其工作地点。根据一些违法案件的反映,当局在记录处罚记录时,往往只记录违法者的家庭住址,很少询问违法者所在的机关或单位。

在荣市,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0月20日,共记录了14058起违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行政违规案件,但未发现公务员违规案件,而学生违规案件仅171起,并已送交学校和教育局处理。学校均已就这些案件向荣市警方发出通报,学校的处理结果通常是全校警告、降低行为等级、记录学生成绩单并报告给学生家长和所在地区。

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要解决交通安全违法问题,逐步培养全民交通文化意识,不仅需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更需要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有力的、具有强大震慑力的严厉措施。

2011年10月4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胡德福签署了第4070号决定,成立乂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其任务是指导省交通安全委员会指导和执行有关交通安全和秩序的法律规定;制定计划、计划和措施,与各级部门、部门和机构协调实施确保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解决方案......

2011年10月12日,在关于落实我省遏制交通事故紧急任务和解决方案的会议上,提出了许多强有力的解决方案。即要确定各部门、地方、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在会上,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兼省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胡德福同志对未出席会议的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和11个地方的交通事故增加问题提出了批评,要求这些地方召开会议,总结和评估原因,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任务和解决方案。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从现在起,各级人民委员会、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把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秩序作为对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地方和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和纪律处分的重要标准。这体现了当前我省对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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