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自制枪支犯罪:SOS!

November 2, 2011 15:41

(Baonghean)-近年来,在义安省,帮派之间以黑帮风格“和解”,或使用武器解决个人冲突的情况越来越普遍。除了刀、剑、豆腐、铁管……,自制枪支(三连)也是这些人熟悉的武器。这对于该地区的安全秩序和人民的安宁来说,确实令人担忧。

2011年2月8日(农历大年初六)晚10点30分左右,在荣市劳动文化中心“天堂69”舞厅观看音乐会时发生枪击案,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事发后,省公安机关立即逮捕了嫌疑人阮克一(1993年出生,现住荣市滨水坊3号楼),并缴获了一把自制枪支作为作案凶器。

在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阮克一供认不讳:晚上9点左右,阮克一和4名朋友相约到Heaven 69舞厅喝酒并观看歌手阮静英的演出。离开前,阮克一自制了一支长约50厘米的手枪。晚上10点左右,歌手阮静英出现后,一行人纷纷涌入舞厅观看。此时,前面一群年轻男子起身观看,挡住了一行人的视线,于是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争吵发生时,另一群人中有人突然用啤酒瓶砸向与阮克一同行的朋友的脸。看到朋友被打,阮克一掏出枪,瞄准另一群年轻人的腹部并扣动扳机,致其倒地身亡。被害人阮俊忠(1993年出生,居住于荣市洪山坊)。得知敌人中枪后,Nhat和同伙逃跑,然后一起到第四军医院包扎伤口,然后继续逃窜,直至被捕。

最近一次发生在2011年5月6日晚,陈有幸(Tran Huu Hanh,居住在荣市东荣坊)试图阻止一群人打架时,被一名男子用自制枪支射伤,背部和手臂中了约100发子弹。事发五天后,肇事者阮世良(Nguyen The Luong,生于1974年,居住在荣市南门坊3号楼)自首。



警方缴获的枪支弹药



阮功德(Nguyen Cong Dac,1982 年出生,居住于荣市光中坊)因使用自制枪支谋杀被判处死刑。

据省公安局治安犯罪侦查局统计,2010年至今,全省共发生涉及自制枪支的重大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

省公安局社会治安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阮维荣中校表示:“土制手枪起源于山区,特别是苗族,经常制作用于狩猎。目前,歹徒以各种方式(自制、从国外购买、从少数民族手中购买……)将其作为自己和团伙的“护身符”。因为目前一把土制手枪的价格不到100万越南盾,子弹也很容易自制或购买。虽然土制手枪是手工制作且结构简单,但杀伤力极大。土制手枪属于气枪,有1-2根铁管,长70-80厘米,但为便于隐藏和使用,犯罪分子通常会将枪托和枪管缩短至仅剩30-40厘米。它的子弹种类繁多,有的买来引信,用机器制造,有的手工添加铁屑、铅或小弹珠,发射时像一束芥菜花一样迸发而出。因此,一旦进入它的视线,敌人就很难躲避。

虽然此类武器极其危险,但截至目前,对持有自制枪支的人员的追缴和处理依然十分困难。因为根据《刑法》规定,自制枪支不属于军用武器范畴,所以存放此类枪支的行为不属于刑事处罚,仅受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对于存放此类危险枪支的人员,不可能进行起诉、拘留或判处监禁。只有当人员使用该枪支实施犯罪,构成刑事犯罪时,才会考虑处理。因此,管控仅仅停留在宣传和动员民众上交的层面。2006年,省警察局建议省人民委员会颁布第207号关于动员民众上交武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的指示,至今已收缴并销毁各类猎枪近4000支。最近,2011年9月15日,省警察局继续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一项计划,以防止和打击走私、生产、交易、储存和使用猎枪、烟花和支持工具的行为。

然而,由于其杀伤力相对较高,且易于制造和使用,这类武器在民间,尤其是山区,以及歹徒手中仍然大量存在。如果没有民众的配合,缴获这些武器非常困难,更何况这类枪支在边境地区很容易买到。

目前,除了动员民众上交武器外,当局正着力从被捕人士身上了解社会上仍然持有枪支的人士,以便采取管理措施。具体而言,当局正在加大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力度,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使用“热”武器的暴力犯罪分子;重点排查持有武器的犯罪嫌疑团伙,化解民间或帮派之间的冲突,加强对酒吧、舞厅、卡拉OK厅等敏感区域的行政管理……

然而,为了限制自制枪支的后果,必须制定新的法规,严格禁止并严惩购买、销售和使用此类武器的人。只有这样,当局才能有效地开展打击和管控原始猎枪,特别是自制枪支的工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等到当事人使用自制枪支犯罪后才进行处理。


广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