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土地使用登记、申报、计算和纳税

December 26, 2011 15:44

(Baonghean.vn)纳税人向县、镇、省辖市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申报、计算和缴纳税款,或者向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所在地税务机关授权的机构和个人办理申报​​、缴纳税款。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纳税人可以向乡镇人民委员会办理登记、申报、计算和缴纳税款。


免税、减税及免税减税原则


非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对象、减免税原则,依照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投资鼓励领域、特别投资鼓励领域、社会经济条件困难地区、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名单,按照投资法规定执行。


依照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免税的社会化机构,应当符合政府总理决定的教育、职业培训、卫生、文化、体育、环境等领域的社会化机构类型、规模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第九条第六款规定免征税款的贫困户认定,依据政府总理颁布的贫困户标准认定。如省级人民委员会依法对本地区适用的贫困户标准有具体规定的,则以当地颁布的贫困户标准认定贫困户。


杨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