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低效、进展缓慢项目的投资证书

March 14, 2012 14:42

(Baonghean)为了克服经济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在管理、投资和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和弱点,2012年3月2日,政府总理颁发了关于整顿经济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的第07/CT-TTg号指示。

在此指示中,总理责成计划投资部作为牵头机构,配合有关部委、行业和地方指导、确保经济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批准的规划按时完成,按质保质;采取多种形式调动投资资金来源,用于发展经济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


坚决处置经济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内运行效率低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对不按规定实施、基础设施、厂房、设备建设未落实或进度落后、多次要求延期的项目,考虑吊销投资许可证;要求工业园区立即建成符合环保标准的集中污水处理系统。


对经济特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招商引资要有选择地进行,产业定位要符合各地发展条件;优先引进配套产业、先进、现代化、绿色环保的项目;在经济特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中注重产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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