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非法招聘文件强制解雇公务员

May 9, 2012 14:59

(Baonghean)2012 年 4 月 6 日,政府颁布了第 27/2012/ND-CP 号法令,规定了对公务员的纪律处分以及公务员的赔偿和报销责任。


因此,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适用强制开除的纪律处分措施:公务员使用非法证件考入公务单位的;公务员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不缓刑的;公务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遵守职业、技术、道德和行为规范,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违反防治腐败的法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尚不够刑事责任的……


管理公务员的公共服务单位的首长负责组织违法的公务员进行自我批评和纪律处分,但被法院判处不暂停执行的监禁或被法院判定犯有腐败罪的公务员除外。


本令自2012年5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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