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彼此的话语——交换生命

June 29, 2012 14:25

(冯宪光)2012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这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令人心碎的是,仅仅因为量刑分歧,一群来自安城县的年轻人与来自甸州乡的两名同龄年轻人发生冲突,导致22岁的阮文勇死亡。

阮文海出生并成长于安城县的稻田里,父亲早逝,但他不愿劳作,喜欢与朋友交往。当时,阮文海家境贫寒。自从父亲去世后,家庭生活的重担就落在了生病的母亲身上。贝太太曾多次劝阮文海利用这个机会去田里帮母亲耕田,或者做一些兼职工作来赚取额外收入,为弟弟妹妹筹集读书的费用,但阮文海只是纯粹地去做而已。

拜太太深知海爱玩、懒散、爱交际,所以她愿意日夜操劳。但有一件事让她感到不安:每当她和公社的年轻人一起出门时,海总是在口袋里揣着一把弹簧刀。于是,该发生的事发生了。月底的一天,拜太太正在睡觉,邻居传来噩耗,她惊慌失措地说:“拜太太在哪儿?情况很危险……海在甸海(演州)的沿海地区杀死了一个年轻人……”拜太太如同被连根砍断的树,瘫倒在地,昏了过去……



被告人 Hai、Trung、Oanh 和 Phong 站在被告席上。

据了解,2010年1月26日晚11点30分左右,寿清乡阮文海、张文莺、阮文忠、陈廷友,杜清乡阮氏香(又名福),安城县红城乡阮文峰五人互相邀请到寿清乡喝酒。当晚11点30分左右,六名青年喝酒后,互相邀请到田海乡海边玩耍。

途中,Hai到达田海乡8村时,碰见了从田海乡餐馆出来的本地人阮文勇和黎文俊。这时,Hai家的四名年轻人骑着摩托车从后面追来,随即与阮文勇争吵起来。争吵过后,这群来自安城县的年轻人冲进来,抓住阮文勇和黎文俊的衣领。争吵中,Hai掏出一把小刀,连捅阮文勇和黎文俊数刀,随后逃走。阮文勇被送往医院急救,但因伤势过重,最终在途中不治身亡。

随后,Hai自首。在家人和亲属的劝说下,Oanh和Phong先后来到演州郡警察局认罪。在调查中,Hai承认用弹簧刀多次刺伤Dung。Tran Dinh Tuoi和Nguyen Thi Huong目前在逃。

在荣市,省人民法院对该谋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以谋杀罪判处被告人阮文海(1990年出生)有期徒刑9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阮文海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阮文海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阮文忠(1990年出生)被判处18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张文英(1992年出生)被判处18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阮文峰(1993年出生)被判处15个月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Phong被判缓刑。法院还判处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属赔偿8000万越南盾,其中被告人Hai须向被害人Dung家属赔偿6100万越南盾。

一审结束后,46岁的阮文春(受害者阮文勇的父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对被告人阮文忠、张文英和阮文峰三人提起上诉,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要求阮海的家人立即赔偿一审法院判决的金额。据阮文春先生介绍,被告人阮文勇家属总共需要赔偿8100万越南盾。但在二审中,阮文春先生却表示,他收到了近3000万越南盾,这些钱都是被告人自己捐的。

2012年6月22日,荣市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2010年1月26日发生在演州省演海乡的谋杀、故意伤害案。经过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维持了省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然而,上诉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细节、公诉程序和辩护意见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阮文春先生上诉的谋杀案缺乏法律依据。因此,乂安省人民法院对上述三名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进行一审宣判,确有其人,罪名也。


友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