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指示:不得使用武器或军事手段强行收回土地

May 20, 2012 11:22

5月17日,政府办公厅发布第179-TB/VPCP号批示,传达政府总理阮晋勇在全国会议上关于接待、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的总结意见。

该文件中值得关注的内容是,关于土地收回,总理要求严格执行,必须以规划为基础,按照已批准的规划妥善实施,并向公众公布。特别是,经济特区和商业城区建设用地的收回,从规划阶段到审批、土地收回决定、补偿方案、支持措施、安置安排,必须严格、明确、公开透明;必须进行评估,确保符合政策、法律,贴近实际,必须引起整个政治体系的共识,得到大多数人民的支持。




如果需要强制追偿,必须有严格、合法的计划。

在制定补偿、援助和安置方案时,必须听取越南祖国阵线和农民协会的意见,并坚持不懈地鼓励民众遵守。在强制征地的情况下,必须制定严格合法的方案,绝不允许使用武器或军事力量参与执法。

总理要求,各级职能机关、部门要建立接待群众、解决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和科学、合理、明确的协调机制,以便群众监督,制止不正确、消极、自私的执行行为;要安排有德有能的干部定期开展接待群众、解决群众投诉、举报工作。

对于投诉举报,特别是长期、复杂的案件,总理要求将其上传到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和各部委、部门和地方,以便共同接待公民、解决投诉举报。

总理还强调,各级人民委员会特别是地方当局必须主动掌握情况,不允许发生群体性投诉;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并依法坚决打击那些利用煽动、教唆或为个人谋利,甚至收取钱财、“分”人民钱财的人;

对于群体性信访,要指派有能力、有责任的人员,动员群众返回当地,中央要配合地方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既动员群众,又要说服群众,对带头、煽动、挑拨的不良分子要坚决打击、坚决处理。

针对528件复杂、悬而未决、长期存在的投诉举报,总理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和各级机关集中精力,认真指导解决每一起具体案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档案,成立评估咨询委员会。如果裁决有误,则应依法重新承认错误并予以解决;如果没有误,则应作出结论并向公众公布,让所有人民知晓。


对生活困难的,有专门的帮扶政策,在媒体上公布并及时更新,联网,以便中央政府掌握充分的信息和采取一致的措施。

总理指示各级职能机关和部门建立接待公民、处理投诉和检举的制度和科学、合理、明确的协调机制,以便人民监督、制止不正确、消极和自私的执行行为;要安排有道德、有资质的干部定期开展接待公民、处理投诉和检举的工作。


政府总理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及相关机构尽快研究修改或提出调整、补充土地法规中的缺陷,确保被征地人、投资者和国家三方利益和谐,完善强制征地法规。


据 Chinhphu.vn-M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