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起草《卖肉8小时》通告的单位,将予以纪律处分。
高德发部长表示,有关个人和单位必须分层审查并承担责任。
9月17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食品安全监管会议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高德发表示,将对参与起草第33号通告(要求肉类在8小时内销售)和第34号通告(要求零售鸡蛋必须消毒、包装和贴标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
高德发部长表示:“该部已停止上述两项通知,但不仅如此,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级别进行审查和问责。这是履行公共职责的责任问题。根据级别,将给予纪律处分。”
此前,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叶敬新签署决定,暂停执行第33/2012/TT-BNNPTNT号通知,该通知规定了经营鲜肉和食用动物副产品的场所的食品安全卫生条件。根据该通知,常温储存的肉类和副产品只能在屠宰后8小时内销售。
该决定还暂停了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发布的第 34/2012/TT-BNNPTNT 号通函的有效性,该通函规定了收集、保存和交易用于食用的新鲜禽蛋的机构的卫生条件和确保食品安全的条款。
据VOVonline-M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