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猥亵儿童被判入狱6年

October 29, 2012 17:03

(Baonghean.vn)-10月29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梅文强(1997年出生,居住于南丹县南盛乡2村)猥亵儿童案。

根据乂安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2年6月28日上午,梅文强邀请阮氏贞(2003年出生,与阮氏贞同村)去捉蜗牛。梅文强将受害者带到文田乡归政田地,并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庭审中,梅文强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合议庭裁定判处梅文强6年有期徒刑,并责令其父亲梅文添赔偿受害者家属13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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