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劫被判入狱4年

December 19, 2012 18:17

(Baonghean.vn)——12月19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阮文西(1987年出生,居住于乂安省兴原市兴安北乡)抢劫案。尽管受害人缺席,但考虑到案情严重,合议庭仍决定继续审理此案。




被告人阮文西在庭审前。

根据乂安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阮文西(Nguyen Van Sy)是荣市一家广告公司的职员。在公司停工停产、收入减少的时期,他想出了一个抢劫的办法来获取零花钱。他的方法是骑着从哥哥那里借来的摩托车,在街道和市场门口徘徊。当他发现“猎物”粗心大意、没有防备时,阮文西立即上前,用左手抢走包,然后加速逃走。抢走受害者钱包里的所有财物后,阮文西将钱包扔在路边以掩盖证据。2012年7月7日,阮文西在荣市阮文西街抢劫了骑着自行车的卡罗琳·阿尔邦克(Caroline Albenque,法国国籍),被捕。

庭审中,阮文西对其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审判庭认为,阮文西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他人财产,而且使用危险手段,危及他人生命健康,故判处阮文西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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