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和超载车辆的处理——需要彻底和同步

May 29, 2013 09:52

(Baonghean)-我省大部分国道干线长期以来因超限超载车辆快速恶化而通行困难。省公安机关也组织高峰时段,对此类车辆进行严厉坚决的处置,初步恢复了秩序。但要有效处置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做到全面处置、同步处置。

一号公路长期以来一直是“超大”、“超重”车辆的重灾区。许多路段虽然已经升级改造,但仍然结构破损、下陷、不平整。典型的例子是演安(演州)路段,全程2公里长的路段呈“起伏”状,呈拱形,这是超载车辆留下的“后遗症”。许多路段坑坑洼洼,下雨时积水,严重影响交通。

从桑勒路口出发,沿着48C公路行驶,经常会看到一些“恶灵”抬着整块的白色石料,不盖篷布,轰隆隆地开着车,留下滚滚的尘土和浓烟。这种车辆的载重量往往超过100吨,是载重量的3倍多。最可怕的是“reo车”,也就是“四无”车辆:无后视镜、无玻璃、无牌照、无年检,它们把巨大的、摇摇晃晃的石料从采石场运到加工厂,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据了解,这种车辆大多是改装的,来路不明,故障频出,但不知为何,它们仍然在贵合县公开运营。三合县的魏氏丽女士愤慨地说:“这种车走到哪里,就到哪里,破坏道路,造成尘土和烟雾污染。明明是违禁车辆,却还公然占用道路和人行道……”

针对上述情况,在省人民委员会的指导下,自2012年起,省公安局局长于2012年8月29日签发了第1755号批示,“关于处理义安省超载、超限车辆”。随后,落实总理关于整顿道路车辆超载货物和超员情况的第95号批示。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13年4月1日签发了第1557/UBND号批示,责成省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对超载、超限车辆的处置”。



超限、超载车辆在交警1-5大队等待卸货。

1-5交警大队队长陈廷姜中校表示:“1号国道上重型货车日流量较大,其中包括义安省和河静省约10家运输水泥的企业。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和义安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车辆的指示,1-5交警大队加大机动巡查力度,驻守道路,坚决查处、强制减载运输水泥、建筑材料等车辆。

从4月1日至今,该队已处理了近200辆超限车辆,主要是卡车和半挂车,为国家预算筹集了5亿多越南盾。Khuong先生表示,处理超限车辆的处罚措施不够严厉,没有起到震慑作用。政府第71/CP/2012号法令只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司机的处罚,但尚未对装载超过道路载重量限制的货物的司机进行处罚。此外,目前还没有对屡次违反载重量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事实上,每辆违反超限车辆规定的车辆仅处以200万至250万越南盾的罚款。

很多司机都知道超载车辆是违法行为,但司机只是商家的“雇佣司机”,不得不听老板的,货物越重,跑的次数越多,赚的钱也就越多。姜先生补充道:“超载车辆的处理过程面临诸多困难。1号国道全长近100公里,其中荣市绕行路段长25公里,但1-5交警大队人手不足,发现违规车辆时,不得不将车辆拉到几十公里外的私人称重站称重,更何况大队本身没有卸货站,也没有仓库存放货物……”

48号公路也难以应付运送甘蔗、白石和生胶的卡车。目前,1-48交通管制队正在指挥,要求许多运送白石和生胶的卡车卸货。运送白石的卡车设计载重量为20吨,但大多数卡车装载的货物重量在80至90吨之间。

1-48交通管制队队长黎青毅少校表示:“为了有效处置超限超载车辆,该队已派出警力在三合乡(归合)桑勒路口进行阻拦,这条路是运载白石的货车经常经过的路线。为了应对交警,这些车辆经常在凌晨1-2点出动,避开交警换班的时间进行运输。自4月1日以来,该队加大了巡查力度,共记录并处理了143起超限超载车辆,主要是运载白石和原槐树的车辆。”

越南道路总局于2013年4月12日签发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机动车载重检查”的第1429/TCDBVN-TTr号公函。该公函要求严厉查处在国道和地方公路上运输超限超载货物的违法行为。对在检查和处理过程中违反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规定的车辆,将被强制卸载,只有在载重和尺寸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方可继续行驶。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越南道路总局和第七总局报告。

长期以来,7号国道上,装载老挝木材的超载、超限货车猖獗。据悉,装载老挝木材的货车经常夜间行驶,以避开抄近路和胡志明市公路。交警1-7大队主动封锁重要路段,要求将超载、超限货车带至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减载。截至目前,交警大队已查处100多辆超载、超限货车,主要装载老挝木材。目前,交警大队正在设立检查站,查处违反超载、超限规定的装载水泥和水电站机械设备的货车。

近期,该省交警部门同步开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要求车辆减少载重量,只有符合规定载重和尺寸限制的车辆才能继续行驶。自4月1日至今,交警部门已立案查处超限超载车辆782起,暂扣车辆31辆,上缴国家财政资金11亿多越南盾。此外,还对650名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了吊销驾驶证30至60天等处罚。

省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高明芳中校表示:“目前的困难是,全省各交警大队没有卸货泊位,比如1-7交警大队,只能借用杜良汽车站作为卸货地点。尤其是在国道上,没有称重站,所以他们不得不行驶几十公里去租用私人称重站。”此外,在处理超限超载车辆的过程中,许多运输企业也出现了问题。当车辆被临时扣留时,许多司机不配合警方。地方检查机构只能控制车辆的投入,而无法控制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的状况。很多时候,车主在检查完毕后,往往会“定制”车厢、弹簧等,以装载超过设计重量的货物。

同时,检查机构没有足够的力量在检查期间进行突击检查。越南流通的超大型、超重车辆以及其他大多数卡车都是从国外进口的。然而,近年来,控制进口车辆总重量的技术壁垒并不完善和严格。目前,对于车辆车身尺寸、拖车、集装箱卡车、油罐车等的货箱限制等,尚无具体的规定。

为了有效处置超限超载车辆,需要地方与相关部门同步协调。国家需要建设更多的车辆过磅站和过磅场。尤其需要同步处置超限超载车辆,因为义安省决心处置这些车辆,但其他省份尚未落实,因此仍有大量超载车辆途经我省。


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