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批准七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项目

July 18, 2013 18:48

根据政府总理2012年7月15日第1133/QD-TTg号决定,批准政府总理2012年4月9日第409/QD-TTg号决定中关于发布落实越共十一届中央书记处2011年4月19日第04-KL/TW号结论行动计划的7项具体项目,其中关于加强党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领导,提高干部和人民遵法守法意识。

具体而言,本决定批准的7个项目包括:

1.“2013-2016年继续加强乡镇信访举报法律宣传教育”项目:实施帮助群众了解和正确行使自己在信访举报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规定的信访举报处理决定中的责任的任务;提高乡镇干部和公务员处理信访举报的意识、责任、能力和专业素质,开展信访举报法律宣传教育……

2、“2013-2016年继续建设和推进社区守法宣传动员”项目:重点在宣传、普及法制知识、开展法制教育,动员基层群众守法;继续在乡、坊、镇建设、推广和复制12314个核心小组、法制俱乐部、守法亮点等典型……

3、“2013-2016年加强边境海岛地区干部和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项目:重点落实措施,提高边境海岛地区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意识,提升法制宣传教育人员的能力;继续发展和扩大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特别是通过军队、民兵自卫队干部和士兵队伍、特别是边境海岛地区边防部队的活动。

四、“2013-2016年加强重点违法犯罪领域普法教育工作”项目:重点在违法犯罪重点领域,针对群众日常生活、活动、学习、工作实际,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提高普法教育人员的素质,力争减少案件数量和违法人数,满足地方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5.“2013 - 2016年期间加强越南电视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项目:重点开展节目推广等活动;加强越南电视台法制节目和专栏的制作和播出;加大越南电视台利用地方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法制宣传、宣传和教育信息和节目的力度……

6、“2013-2016年阶段加强越南之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项目:重点在越南之声大众传媒上新建和增加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节目、专栏、专题版面;巩固、完善和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记者、编辑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建立协调机制,落实越南之声与地方广播电视台法制宣传教育节目的互换工作……

7.“2013-2016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社会化工作”项目:重点研究提出完善若干现行法律法规,促进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社会化工作;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活动的组织模式;构建基层律师协会、一些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活动的组织模式,结合每个课题的具体职能、任务和业务领域,进行总结、借鉴经验,在全系统复制推广……

总理要求负责该项目的各部委、各行业和中央机构成立项目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和协调项目活动,确保全国和各地方紧密协调、统一。


(据越南共产党报道)-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