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正确理解互联网管理第72号法令

August 31, 2013 16:33

72号法令的精神是开放的,网民无需担心。


9月1日,越南政府关于互联网服务及在线信息的管理、提供和使用的第72号法令正式生效。尽管当局已明确解释,第72号法令旨在为越南互联网发展打造透明的通道,但互联网用户群体仍心存疑虑,一些报纸甚至出现不正确的解释,导致用户产生误解,尤其是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信息时。

目前,许多越南用户仍然有将时事新闻或文章内容复制、“抄袭”到个人页面而非提供链接的习惯。有些人甚至不注明出处,也并未意识到这种分享方式也侵犯了内容和信息的版权。

当局表示,第72号法令将杜绝上述情况。然而,第72号法令并未禁止引用文字或发表评论并链接到原文页面。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目前较为严重的版权侵权行为。

作为该法令的直接起草者,信息传媒部广播电视与电子信息管理司电子信息处处长阮氏清玄女士表示:“近期,第72号法令颁布后,国内一些新闻机构对个人电子信息页面的管理非常关注。一些报纸刊登的信息导致读者对该法令内容产生误解和不准确理解,导致人们对该法令禁止个人和个人电子信息页面所有者分享和合成新闻感到不满。”

胡女士表示,实际上,第20条的目的是根据内容和使用目的对电子信息页面进行分类。第10条和第26条规定了互联网用户和社交网络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其中没有一条禁止社交网络用户分享或转发新闻。这则报道关乎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

因此,第72号令继续允许开展网上信息提供、搜索、交换和共享活动,发展综合电子信息网站、社交网络等网上信息类型;同时,明确规定注册提供服务和建立网上信息类型的条件和程序。

该法令第20条明确划分了五种类型的新闻聚合网站。每种模式均需接受管理制裁。个人创建新闻聚合网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充足的资金、人力资源和技术……新闻聚合网站必须由相关组织进行管理。

第72号令将严厉打击虚假新闻网站。实践中,近年来,一些组织和个人利用互联网的开放环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些虚假新闻网站不仅危害少数人,还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扰乱金融金融信息,影响经济,或散布分裂国家的信息,破坏民族团结,造成国家内部分裂……因此,第72号令明确规定,禁止“冒充组织和个人,传播虚假信息,侵犯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

越南互联网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阮越世先生男性相信72号法令的精神是开放的,网民无需担心。如果还有人担心,那可能是动机不纯。

阮越世先生评论道:“在制定第72号法令的过程中,信息通信部还与包括越南互联网协会在内的相关机构进行了磋商。回顾越南互联网开放的历史,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国家的支持,互联网不可能发展得如此迅速。据我理解,这项法令旨在更好地管理互联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并限制其负面影响。第72号法令的精神非常开放,与越南互联网的发展相符。”男性”。

根据国际互联网数据中心的统计数据,越南在全球互联网用户占比最高的20个国家中排名第18位,在亚洲排名第8位,互联网用户超过3100万,约占总人口的35%。专家表示,随着资费越来越低廉,越南的互联网用户数量正在不断增长。男性在未来的时间里将继续增加。/。


据(vov.vn)-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