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可能会导致罚款。

November 22, 2013 17:09

如果未能按主管部门要求出示身份证,将受到警告或罚款。

(ảnh minh họa)
(说明图)

未能按照主管机关的要求出示身份证;未能遵守有关签发、补发或更换身份证的法律规定;未能按照主管机关的要求吊销或暂时扣留身份证的法律规定,将受到警告或100,000至200,000越南盾的罚款。

该条例由第 167/2013/ND-CP 号法令颁布,规定了对安全、秩序、社会安全;预防和控制社会弊病;消防;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等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如果使用他人身份证实施违法行为;擦除或涂改身份证;出租、借用或出借身份证给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罚款将增加至100万至200万越南盾。

对于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和文件获取身份证、伪造身份证或使用假身份证的行为,罚款为200万至400万越南盾。

对于抵押身份证实施违法行为的行为,罚款为400万至600万越南盾。

本规定自12月28日起实施。

据越南之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