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公告稳定汽油价格

December 5, 2013 17:21

12月5日,财政部宣布稳定汽油价格。根据第84/2009/ND-CP号法令和第234/2009/TT-BTC号通函的规定,汽油产品的现行售价低于基准价格(重油汽油产品除外,其现行售价与基准价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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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RON92汽油的价格为23,630(越南盾/升,千克);柴油0.05S的价格为:22,310越南盾;煤油:22,020越南盾;只有Madut油保持相同的基础价格:18,510越南盾。

财政部、工贸部联合发布汽油价格管理规定:要求汽油经营企业保持汽油产品销售价格、进口税率、价格稳定调节基金扣除数额等基本稳定。

允许重点石油贸易企业增加使用价格稳定基金用于汽柴油产品价格维护稳定,不提高国内汽柴油价格,具体如下:

-汽油产品:增加价格稳定基金使用额100越南盾/升(从200越南盾/升增加到300越南盾/升)。

-柴油产品:增加使用价格稳定基金200越南盾/升(从3000越南盾/升增加到500越南盾/升)。

柴油、煤油基本价格结构中继续不完全计算标准利润(暂按100越南盾/升计算)。

实施上述汽油价格管理方案后,如果按照现行原则正确、充分地计算基准价格(按规定计算全额标准利润),汽油产品基准价格仍高于现行销售价格:汽油167越盾/升;柴油126越盾/升……因此,企业将需要分享汽油产品约56%的标准利润,柴油产品约43%的标准利润……

适用时间自2013年12月5日14:00起。

根据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