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企业海关手续
据政府10月28日提交的《海关法》(修正案)草案,财政部长丁进勇表示,为防止海关人员随意检查单据,给报关员带来困难,草案明确规定海关人员检查单据的时间最迟为2个工作小时;实际检查货物的时间压缩为8小时。
此外,草案还对减少个人和组织办理海关手续时不必要的单证作出了具体规定。草案还规定了海关检查监管中风险管理原则的适用;设立优先办理制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创造办理海关手续的便利条件。
草案还表示,为转变管理方式,由手工方式向电子化转变,配合现行由“事前查验”向“事后查验”转变的行政改革政策,压缩通关时间,为企业快速投入生产流通创造有利条件,防止贸易欺诈……草案对通关后查验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将通关后查验的实施责任下放至海关部门。
根据 Sg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