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关于5名警察使用酷刑案件的报告。
4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代表团与富安省有关部门合作,调查5名警察将一名嫌疑人折磨致死的案件。
由副检察长阮海峰先生率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代表团与富安省人民检察院合作,听取了关于处理5名警察因在富安省绥和市派出所殴打嫌疑人吴清桥致死案中“使用酷刑”而受审的案件的报告。
大约11点35分,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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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的被告 |
许多记者聚集在富安省人民检察院门前登记采访。然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所以我们目前不予置评。工作组将听取各方意见,然后向国家主席汇报。一旦掌握更多信息,工作组将召开新闻发布会。”
按计划,当天下午,工作代表团将与富安省委合作,处理“5名警察使用酷刑致人死亡”案件。
根据起诉书,2012 年 3 月初,绥和市警察局成立了 3121 项目,调查该地区的一起盗窃案,该项目由绥和市警察局副局长黎德环先生领导。
2012年5月12日清晨,陈明强驾驶车牌号为78A-002.55的汽车,载着吴清山和吴清桥前往宋桥镇行窃。
在这里,强闯入阮氏顺女士的家中,偷走了 1400 万越南盾和 5 部手机,随后被警方发现并追捕。
三人驾车逃至阮友寿街(绥和市第九坊),弃车逃跑。当天上午,孙被捕,强投降。
在调查机构,强和孙供认他们与吴清桥合谋实施了7起盗窃案,涉案金额近13亿越南盾。由于这是绥和市公安局于2012年5月12日下午处理的特殊案件,黄先生指示其下属阮陈阮福与西和郡公安局协调,邀请吴清桥到绥和市公安局工作。
2012 年 5 月 13 日凌晨 3 点 15 分,来自绥和市警察局、西和县警察局和花东乡警察局的 7 人工作组来到 Kieu 的家中,给她戴上手铐,并将她带到绥和市警察局。
在当天上午 8 点至 11 点 10 分的审讯过程中,Kieu 拒绝作证,于是 Pham Ngoc Man、Nguyen Minh Quyen、Nguyen Nhu Huy 和 Nguyen Tan Quang 轮流用橡胶警棍击打 Kieu 的大腿和小腿。
中午时分,阮陈阮福安排阮清守着乔,自己则和文、权去吃饭。清坐在桌子上,脚搭在乔坐的椅子上,问乔关于失窃的事,但乔没有回答。
Thanh用警棍击打Kieu头部2-3次。当天下午2点,Hoan指示下属将Kieu带到富安省警察局PC45部门接受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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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家属和一张显示受害者因殴打而受伤的照片。 |
这时,富安省警察厅PC45部门的何达胜先生看到乔女士很疲惫,便指示将她送到省警察厅医务站进行检查,然后再转送至富安省总医院,但乔女士在前往急诊室的途中去世了。
根据法医鉴定,Kieu的死因是脑外伤。
2013年5月22日,绥和市人民检察院结案,以酷刑罪起诉阮清青及四名警官。起诉书还认定,绥和市公安局和西和郡公安局的黎德欢先生以及阮陈阮福、阮胡楚全、张国勇、武功飞、阮文来、陈芳南、武龙明和张仲长等人的行为有违法迹象,但未达到刑事起诉的程度,因此建议予以纪律处分。
据越南网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