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件出炉,维纳林公司上诉听证会暂时休庭
审判小组刚刚在俄罗斯收到调查文件,因此目前还不能公布。法院将把这些文件送交律师审查,并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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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纳林上诉庭审于4月28日下午举行 |
14:31’,在回答律师关于Son的说法,即当他带着50亿越南盾到被告家时,被告收下钱并带到储藏室时,被告人Mai Van Phuc表示:“被告在海防的房子是一栋有3个相连房间的房子,没有单独的客厅。不存在像Tran Hai Son所说的把钱带进储藏室然后又出来的情况。”
被告人陈海山就其给妹妹(陈氏海河女士)20亿越南盾一事向律师作答:“我收到166.6万美元后,给妹妹20亿越南盾时,并没有说是什么钱。我去福先生家的时候,看到很多人,就说家里有事。”
当被律师问及被告为何先给Phuc钱,再给Dung钱时,被告Son表示:“我给Phuc和Dung钱的时候,只记得时间,不记得是谁先给的,是谁后来给的。”
法庭上,律师阮辉铁(Nguyen Huy Thiep)展示了他用来装文件的公文包,并问被告人孙某:“你的公文包有这个大吗?”被告人孙某说:“我的公文包比你手里的这个大1.5倍,可以轻松装下从银行直接取出的25亿越南盾(面值为50万越南盾)的钞票。”
被告人黎文阳表示:“我承认我的行为是错误的,我没有资格全面评价这个浮动码头的好坏。我希望法官小组考虑减轻我的刑期,而且孙某也没有给我钱。”
当被告提交Vinalines公司的维修方案时,该单位并未进行维修。被告仅完成了客户要求的工作。在整个检查过程中,Khang先生全程陪同。
被告拍摄到一艘长约40米、宽约15米、高5-6米的独木舟被放置在83米的浮动码头上的照片,因此被告认为独木舟正在浮动码头上进行维修,并且被告看到浮动码头被淹没的部分,以便将独木舟从浮动码头中放出来。
15:15,法庭休庭。15:20,法庭恢复工作。
法院宣布,刚刚收到一批文件,其中包括在俄罗斯进行的调查结果。法院刚刚收到由纳霍德卡内务部、一名证人及另一名证人的讯问记录在纳霍德卡(俄罗斯)核实的文件、2007年至2008年对纳霍德卡公司、AP公司及其他公司的调查结果以及俄罗斯纳霍德卡股份公司法人登记证书;纳霍德卡与AP公司的合同、与买卖相关的税费、购买浮动船坞的合同备忘录;根据AP公司与纳霍德卡公司买卖合同计算出的金额为230万美元的计算表、纳霍德卡船舶注销登记的证明、货物的详细检验记录等。
法官小组刚刚收到文件,因此目前还不能公布。法院将把文件送交律师审查,并在此基础上继续研究。
15:30,因有新的文件出现,法院决定暂时休庭,进行研究。法院将于明天4月29日上午8点恢复工作。
据Infonet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