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煽动破坏商业财产被判入狱三年

May 25, 2014 19:31

5月25日上午,在平阳省安西阿小学,在数千名群众的见证下,平阳省槟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黎文严(23岁,金瓯市人,槟吉市工人)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损坏财物一案进行巡回审理。

5 月 13 日,严某和其他数百人一起煽动工人破坏平阳省一家外国公司。

根据起诉书,Nghiem 自 2013 年 7 月起在 Chan Viet 股份公司(平阳省边吉镇安西公社安青村)担任工人。

5月13日晚,严某到朋友家做客,回来的路上,路过Chan Viet公司,看到很多人聚集在公司门口,高声喊叫,抗议中国非法在越南海域安置“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严某便进去看看。

当时,现场约有200名示威者情绪激动,高呼“把中国人赶回家”,并撞倒了公司大门。严某也加入示威人群,并与部分示威者冲进越南公司6号工厂,继续聚集,煽动民众高呼反华口号。

安西公社民兵前来驱散人群,却被严某破口大骂,并被其他人拖到公司门口,一边喊叫一边被严某拖走。晚上8点左右,安西公社警察局长阮文同和6名队员驾驶私家车前来执行公务,却被严某拦住。他以为那是一辆中国车,便挥舞着手电筒砸向车辆前部,造成400多万越南盾的损失。严某随后被捕。

严某承认了所有罪行,并表示悔恨。陪审团以“扰乱公共秩序”和“故意损坏财物”罪名判处他三年监禁,但受害人并未要求赔偿损失。

同时,平阳省新渊镇法院也对被告人周永祥(18岁,工人,住新渊镇新同协坊)进行流动审判,以盗窃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经查,Tuong 趁抗议者之机,破坏了位于新渊市新协坊的 Cao Vien 有限公司,盗窃电脑屏幕和一些办公设备,总价值超过 500 万越南盾。

Tuong 和 Nghiem 是数百名因利用抗议活动制造麻烦、破坏该省企业和抵抗执法而被起诉的人中第一批接受审判的人……/。

据越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