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过早”的决议

June 24, 2014 10:00

(Baonghean)——省人民委员会会议就即将提交给即将召开的省人民议会会议的决议草案进行意见征询,共有10项决议,其中包括已多次讨论过的内容。有些决议需要通过,有些决议不可行,需要停止,因此领导人的决策至关重要。

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和论坛上,已发布的决议大多已获得通过,甚至有很多决议虽然已经发布,但内容重复、不可行或不为民众所知。然而,在本次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在即将召开的省人民议会会议上不发布关于调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决议,并得到了大会的支持。

在此之前,各位代表都发表了意见。财政部长建议,新农村建设要以民生实事为中心,选择确定每年的若干重点投资项目,并划分优先投资对象。规划负责人表示,目前很多项目都在农村投资,不仅仅是新农村建设,所以需要总结一些投资内容,比如区县和乡镇的资源有哪些。农业专家表示,非常有必要制定一个总体规划,统一项目实施的方向,因为目前中央和地方的很多文件都不统一,尤其是在投资资源方面……

听取意见后,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对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制定2015-2020年阶段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政策机制项目给予高度评价,同时认为有必要出台关于为该项目筹集投资资金的决议,作为省人民委员会发布批准资金筹集机制决定的基础。但基于分析:2010年,政府总理发布第800号决定,批准2010-2020年阶段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其中规定投资预算资金占40%,其余来自其他来源,如人民捐款、信贷资金、企业筹集资金等。但2012年6月8日,由于预算余额不足以进行投资,总理颁布了第695/2012号总理决定,关于修改资金支持机制,其中责成省人民议会根据当地情况,调整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支持水平。

与此同时,新农村建设运动正在广泛开展,许多地方都很兴奋,因为他们认为他们将获得 40% 的预算资金支持,因此出现了一种新的公共债务,即公社欠承包商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偿还。事实上,根据第 695/TTCP 号决议,政府赋予地方自治权,责成省人民议会根据每个地方的情况平衡财政支持。根据 695 号决议,预算只 100% 投资于 3 个内容:规划、公社人民委员会总部建设、培训。对于其余公社(不是 30a 公社),国家预算的部分支持用于:修建通往公社中心的道路、村庄和小村庄的道路;田间交通和田间水渠;建设标准学校;建设公社卫生站;省人民议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支持要求,决定国家预算对每项具体内容和工作的支持额度。

因此,为落实695号决定,地方预算需要投入巨额资源。全省目标任务十分繁重,到2015年底,20%的乡要达到新农村建设目标(相当于90个乡),到2020年,50%的乡要达到新农村建设目标,相当于216个乡。如此大规模的支持,最近水泥厂都要求举债建设水泥,地方预算能够满足吗?同时,过去三年全民投入的资金已达40245.68万亿越南盾,占29%,数额也十分可观。因此,在预算无法保证实施该项目的情况下,目前不可能做出决议。最终决定是不将这个问题提交即将召开的会议。

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