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黑帮“处理”讨债人,被判入狱15年

July 2, 2014 19:15

(Baonghean.vn)——7月2日下午,经过3天的庭审,省人民法院以谋杀罪判处阮文元15年监禁。与此案相关的劳务输出公司前董事被判处总共30个月的监禁。

Các bị cáo tại phiên tòa
被告人在庭审中

据该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3年1月21日上午,阮光行(Nguyen Quang Hanh,1977年出生,现住义安省义禄市义切镇)与其父阮光明前往Cosevco公司分公司,要求该公司退还阮光行此前为赴安哥拉务工支付的剩余押金。当得知Hanh和其父亲前来要钱时,Cosevco公司分公司经理范越文(1974年生,荣市人)指示黎文忠(1961年生,荣市人)、阮文清(1963年生,荣市人)和Cu Hoang Oai(1987年生,荣市人)打电话叫胡维娥(1974年生,荣市人)来将Hanh和其父亲带出公司。

胡维娥叫来吴光兴(1989年生)、范文元(1991年生,居住于荣市永新乡)、阮文焕(1991年生,居住于荣市义富乡13村)和孙世皇(1989年生,居住于荣市永新乡)等人到公司,强迫幸先生父子离开。这群人将幸先生殴打并拖出公司总部。在打斗中,范文元用随身携带的刀从幸先生背后捅了一刀,幸先生在被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得知幸先生已死后,胡维娥叫来同伙,并让所有人躲起来。

Phạm Viết Văn (áo sọc đen) trước vành móng ngựa
范越文(条纹衬衫)在法庭上

省人民法院以谋杀罪判处范文原15年有期徒刑。范越文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24个月有期徒刑,因未报案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胡维娥和吴光雄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因未报案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阮文清和黄伟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12个月有期徒刑,因未报案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孙世皇因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未报案被判处15个月有期徒刑。黎文忠和阮文黄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15个月有期徒刑。事发时,黎文海 (Le Van Hai) 正在公司分公司,他知道 Hanh 先生被 Nguyen 刺死,但并未向当局报案,因此他因未报案而被判处 6 个月监禁,缓刑 12 个月。

本案中,Hung的女友Dang Thi Hong Nhung(1984年出生)在明知Nguyen及其同伙刺死Hanh先生的情况下,仍让Hung,Nguyen,Hoan和Hoang住在出租屋里,然后与Hung一起为这些人租房以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她因包庇罪犯而被起诉,并被判处6个月监禁,缓刑12个月。

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