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指示解决一些紧迫和悬而未决的问题。

August 15, 2014 11:10

为落实省委常委会2014年7月24日第3281号-CV/TU批示关于解决若干紧迫和未决问题的指示,省人民委员会于2014年8月14日颁发第5830/UBND-NC号批示关于指示解决若干紧迫和未决问题,并向各部门、行业、地方分派任务:

1.省警察局指示专业部门和地方警察局:

- 继续检查、监督和处理非法矿产活动,特别是在林江、孝河以及归合、义丹、南丹、兴原地区的矿产活动……

——重点打击偷税漏税运输矿产到国外消费的行为;积极指导地方做好国家矿产管理工作。

2. 工贸厅主持、配合省公安局、省海关、省边防指挥部就省委常务委员会关于打击走私汽油、石油、矿产品造成国家预算收入损失的指示提出建议(草案于8月30日前报省人民委员会,4月20日前报省委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省委常务委员会)。

3.建设厅、自然资源环境厅、劳动荣军社会厅、区、市人民委员会根据职责任务,加强国家矿产管理措施和矿产开采劳动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再次违法。

4.交通运输部主持:

配合省、地方公安机关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查处造成超限超载车辆的不良因素及各部门、地方的责任。

- 指示交通督察配合省公安机关和地方定期检查和处理在河流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山体滑坡和水流偏转,影响生产和人民生活,特别是在兰河和孝河上的活动。

5.广播电视台、乂安报定期报道、反映超限超载车辆活动、矿产开采违法行为以及组织和个人履行国家管理职责的情况,以便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指导纠正和处理。

6.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加强国家矿产、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措施;配合各部门、行业、职能力量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要求各有关部门、分支机构、义安报社、广播电视台以及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如遇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以便进一步指导。

人民委员会

主席

阮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