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税务欺诈
(报业新闻)——经过近10个月的调查核实,中央添加剂与建筑股份公司伪造增值税发票、逃离经营场所、拖欠税款等案件的卷宗已由荣市警方移交给荣市税务局。调查过程非常艰难,但荣市税务局的官员们自豪地证实了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并迅速阻止了国家预算损失数十亿越南盾……
![]() |
查看中央建筑和添加剂股份公司的简介。 |
事件始于2013年11月,当时荣市税务局税务监察第一组对中央添加剂与建筑股份公司(税号2901078319)2013年第三季度的纳税申报表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公司在2013年8月31日和9月30日购买玉米的货物和服务清单中,并未列出卖方的地址。税务监察第一组发现存在违规行为,遂派员前往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地址(荣市阮厝街56号)进行核实。经核实,该公司不存在,未按注册规定开展业务,且该企业欠国家预算税款达2,106,432,326越南盾(增值税2,006,995,230越南盾,2012年、2013年两年营业执照税2,000,000越南盾,企业所得税20,551,560越南盾,滞纳金76,885,536越南盾)。
这家企业于2011年4月28日开始使用发票;申报发票140张/打印发票500张。关于欠税、罚款;使用发票的不正当行为,经核实,董事Tran Xuan Ky在常住地没有住所。2013年11月13日,税务局向中央添加剂和建筑股份公司发出第1835号通知,关于放弃经营场所,将发票和欠税带到省内机构;2013年11月15日,向中央添加剂和建筑股份公司2013年8月和9月纳税申报单中列出的两个县(同奈省长奔县、多乐省益嘉县和胡志明市第一郡)的税务局发出第1844/CCT-KTr1号公文。
2013年12月3日,荣市税务局收到中央添加剂及建筑股份公司2013年11月28日签发的编号为02/TTr-CT的文件。文件列明了公司遇到困难的原因,例如员工聚集在西原地区采购农产品,而不是在总部采购;合作伙伴拖欠货款,因此未足额缴纳税款;公司确认未违反税法,并要求荣市税务局签发文件,以取代已发出的通知,从而“使公司的经营活动恢复正常”。荣市税务局不接受中央添加剂及建筑股份公司提出的理由,经双方正式沟通后,于2013年12月5日签发正式文件,要求中央添加剂及建筑股份公司到公司上班,提供货物购销证明文件,缴纳税款和罚款。
2013年12月19日,中央添加剂与建筑股份公司经理陈春祺先生因公前往荣市税务局,陈春祺先生承认购买玉米的钱是向兄弟朋友筹措的,但没有任何文件可以支付给买家,也没有运输费用的文件,只有购买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中没有包括运输方,没有装卸费用和仓库租金,购买地点只列出了嘉莱省和多乐省,没有具体说明村、乡、县...至于货物销售,该公司在3家企业的纳税申报单上申报了这些货物,包括越农林股份公司(35,989,508,000 越南盾);永清进出口有限公司(1,050,840,000 越南盾); Vy Luc 贸易服务有限公司(571,024,000 越南盾);3 家企业通过银行系统支付货款;付款和取款大多在同一天进行。货物购销单据中卖方信息不完整,例如:卖方地址仅列出乡和县,而未指定村庄。有记录货物购销的账簿,但无法按规定提供详细的货物账簿(进口、出口、库存)和其他会计账簿……会后,税务机关确认中央添加剂和建筑股份公司提供的单据不完整;要求缴纳所有未缴税款。企业方面承诺农产品购销情况真实,将继续补充完整单据;并建议荣市税务局回复 3 家企业购货所在县的税务部门。
为了施压,中央添加剂与建筑股份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向荣市税务局发送了第04/CV-CT号正式函件,重申其并未违反税法,但税务机关的行动草率、主观、官僚且不符合规定。该公司要求荣市税务局“更正已发送的信息,确认本公司仍在正常运营,为合作伙伴提供税务结算便利,同时为本公司开通税务代码,以便其在第四季度申报税款并申报2014年营业执照税”。此外,该公司在第04号正式函件中“威胁”道:“如果贵局不解决此事,我们将向主管部门发送正式函件,进行投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媒体介入……”
![]() |
同奈省张邦税务局官方派遣负责发票核查。 |
荣市税务局第一检查组副组长阮文清表示,埃卡尔县和朱布县均位于西原高地山区,地处偏僻,道路不通,核实工作极其困难和繁重。半个多月以来,在税务局和埃卡尔县、朱布县公安局的协助下,他们深入各个村镇,与当地官员会面,核实每一位涉案人员的身份。结果显示,名单上的人确实存在,但他们均确认自己既没有种植玉米,也没有购买这种农产品卖给中央添加剂和建筑股份公司。阮文成先生说:“需要核实的人员共有37人,他们原籍河静省、宁平省、河西省(旧称),后来迁至楚布县的埃卡尔镇居住。这些人居住分散,道路不便,我们只能雇佣摩的,挨家挨户上门。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我们确定名单上的37人中有23人并不在当地居住、居住,也不在当地种植玉米。其余14人居住在当地,但与中央添加剂和建筑股份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通过调查,我们确定该公司的负责人依靠那里的经纪人编制了名单上的人员名单。此人经常在楚布县的埃卡尔镇收购农产品,因此掌握了名单上37人的地址和身份证号码,并随后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了中央添加剂和建筑股份公司。”
2014年8月,荣市税务局完成核查程序后,将中央添加剂与建筑股份公司的所有文件移交给荣市警察局。交付收据显示,该公司欠国家预算的债务总额在缴纳3.1亿越南盾后,超过17亿越南盾。
荣市税务局副局长武维德先生表示:“中央添加剂与建筑股份公司伪造巨额发票的行为已被揭露。由于及早发现,并在相关县税务部门的参与下,税务机关及时阻止了国家预算的流失。这对任何有意骗税的企业来说都是一个真正的教训。”
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