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月薪60%
对在校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相当于基本工资60%的学费资助,资助期限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个月;资助年限以正式培训年限为准。
![]() |
河内国立师范大学学生的上课时间。 |
相关新闻 |
---|
享受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全日制学生,并且是来自贫困和近贫困家庭的少数民族,并符合总理不时批准的规定。
本联合通告不适用于提名制学生、拟录取的政策类学生、地址制培训学生、跨学科培训学生、第二学位学生以及完成大学预科课程后攻读大学和学院的学生;国防安全领域高等院校的学生。
享受该政策的,非公立高校学生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镇、直辖市劳动荣军社会部(以下简称劳动荣军社会部)提出申请;公立高校学生须向其就读的公立高校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助学金申请表;乡、坊、镇人民委员会出具的贫困户或近贫困户证明(公证件);出生证明(公证件)。
学生退学或因违纪被迫退学,将暂停其学杂费资助。休学期间(一定期限)的学生,除因病、事故、重修、留级或经学校确认的客观原因休学外,将不再享受学杂费资助。
本通知自11月28日起施行。
据越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