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德建及其同伙的上诉审判开始
今天(11月28日)上午,河内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法院对阮德坚及其同伙的上诉案进行了审理。
相关新闻 |
---|
据上诉法院消息,主审上诉的法官是邓宝荣(Dang Bao Vinh)。审理过程中,该案8名被告中有6人提出上诉。上诉的被告人包括:阮德坚(Nguyen Duc Kien)、李春海(Ly Xuan Hai)、郑金光(Trinh Kim Quang)、黄光俊(Huynh Quang Tuan)、黎武祺(Le Vu Ky)和范忠仓(Pham Trung Cang)。
河内市人民法院2014年6月9日第219/2014/HSST号刑事判决对本案被告人的性质、作用程度和犯罪手段进行了总体评估,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国内金融货币市场发生混乱和破坏。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特别严重,对国内经济发展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并引发了恶劣的社会舆论。
![]() |
被告人阮德建一审 |
被告人采用极其狡猾的手段,利用法律、特别是银行业法律的漏洞,开展不符合公平竞争法规定的商业活动;
创造虚拟现金流和资产,资金从一家银行流向另一家银行,从而增加虚拟信贷增长、虚拟利润和虚拟股票价值增长。银行从民众中筹集的现金被发放给员工,员工再存入其他银行,以赚取利率差额。
不正当竞争,不遵循正常规则,市场规则被扭曲,为集团和个人利益服务。
在股票投资行为中,被告人通过直接投资自有股票,使股票价值上升。另一方面,被告人特别是阮德建利用大股东身份,从银行提取资金,投资于其担任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的幕后公司,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利用公司发行债券卖给银行)。
被告的行为引发了国内金融和货币市场的动荡和混乱,对金融政策和国内货币市场管理政策产生了负面影响。如果政府和执法机构不及时介入,信贷和银行市场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对其施以非常严厉的惩罚,以确保教育、威慑和普遍预防。
此前,6月9日,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阮德建有期徒刑30年。
被告人阮德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四项罪名提起公诉:侵占财产罪、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偷税罪、非法经营罪。
被告人黎武祺、郑金光(原ACB银行副行长)、李春海(原ACB银行总经理)、范忠刚(原ACB银行董事会副董事长)、黄光俊(原ACB银行董事会常务董事)均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被起诉。
被告人阮德坚、陈玉清、阮氏海燕犯侵占财产罪,侵占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财产已追缴,损失已得到弥补,故在量刑时,应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结束后,阮德建等被告人提起上诉。/阮德建等同案犯上诉开庭审理
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06:10
越南之声讯——今天(11月28日)上午,河内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法院对阮德坚及其同伙的上诉案件进行了审理。
据上诉法院消息,主审上诉的法官是邓宝荣(Dang Bao Vinh)。审理过程中,该案8名被告中有6人提出上诉。上诉的被告人包括:阮德坚(Nguyen Duc Kien)、李春海(Ly Xuan Hai)、郑金光(Trinh Kim Quang)、黄光俊(Huynh Quang Tuan)、黎武祺(Le Vu Ky)和范忠仓(Pham Trung Cang)。
河内市人民法院2014年6月9日第219/2014/HSST号刑事判决对本案被告人的性质、作用程度和犯罪手段进行了总体评估,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国内金融货币市场发生混乱和破坏。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特别严重,对国内经济发展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并引发了恶劣的社会舆论。
被告人采用极其狡猾的手段,利用法律、特别是银行业法律的漏洞,开展不符合公平竞争法规定的商业活动;
创造虚拟现金流和资产,资金从一家银行流向另一家银行,从而增加虚拟信贷增长、虚拟利润和虚拟股票价值增长。银行从民众中筹集的现金被发放给员工,员工再存入其他银行,以赚取利率差额。
不正当竞争,不遵循正常规则,市场规则被扭曲,为集团和个人利益服务。
在股票投资行为中,被告人通过直接投资自有股票,使股票价值上升。另一方面,被告人特别是阮德建利用大股东身份,从银行提取资金,投资于其担任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的幕后公司,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利用公司发行债券卖给银行)。
被告的行为引发了国内金融和货币市场的动荡和混乱,对金融政策和国内货币市场管理政策产生了负面影响。如果政府和执法机构不及时介入,信贷和银行市场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对其施以非常严厉的惩罚,以确保教育、威慑和普遍预防。
此前,6月9日,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阮德建有期徒刑30年。
被告人阮德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四项罪名提起公诉:侵占财产罪、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偷税罪、非法经营罪。
被告人黎武祺、郑金光(原ACB银行副行长)、李春海(原ACB银行总经理)、范忠刚(原ACB银行董事会副董事长)、黄光俊(原ACB银行董事会常务董事)均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被起诉。
被告人阮德坚、陈玉清、阮氏海燕犯侵占财产罪,侵占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财产已追缴,损失已得到弥补,故在量刑时,应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结束后,阮德建等被告人提起上诉。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