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谋杀罪被判入狱15年

August 21, 2015 14:08

(Baonghean.vn)-8月21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本案被告人为罗文峰(1975年出生,住昆强县石岸镇)。

罗文峰(Lo Van Phong)因生活困难,跟随熟人到老挝当建筑工人。2013年8月10日晚,罗文峰、罗文梅(Lo Van Mui)和罗文定(Lo Van Dinh)吃喝完毕后,相约去一家啤酒屋。回来后,他们发现棚屋里的灯都灭了。梅问是谁关的灯,一个姓皮(Phi)的男子承认是他关的。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发生打斗。

Bị cáo Lô Văn Phong tại phiên tòa
被告人罗文峰受审

看到Mui先生被Phi殴打,Phong冲进去殴打Phi。在被众人拦住后,Phong走到建筑材料场,拿了一根长约40厘米、直径10毫米的铁棒,绕到棚屋后面,朝Mui先生和Phi打斗的地方扔去。铁棒击中Mui先生的额头,导致其当场死亡。作案后,Phong潜逃,并于2013年10月8日向Con Cuong区警察局自首。

庭审中,罗文峰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鉴于被告人罗文峰认罪悔罪,犯罪后主动投案,且其家属已部分履行民事责任,合议庭判处罗文峰有期徒刑15年。此外,被告人还需承担赔偿被害人6600万越南盾的责任,并每月为被害人的孩子(即其子女)提供50万越南盾的抚养费,直至其年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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