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演州公证处的活动
(Baonghean.vn)——9月17日上午,在演州区,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监督团举行工作会议,监督该省第二公证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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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第二公证处接待群众工作。 |
第二公证处于2003年成立并投入运营。该公证处的工作减轻了接待单位处理本地区乡镇和街道档案和信访的负担。自正式运营以来,该公证处始终遵守《公证法》关于交易合同和翻译公证的规定,严格执行《公证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在公证过程中,第二公证处工作人员没有让市民长时间等待,公证流程、费用等信息都进行了清晰、完整的公示,方便个人和机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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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档案中的文件。 |
然而,公证处仍然缺乏数据库软件来利用和提供与房地产相关的合同和交易的数据信息。公证人员仍然通过区、乡、镇和数据库的确认渠道进行手动操作,以防止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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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概况。 |
在程序性文书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对一些与土地相关的程序性文书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土地上资产等仍存在认证困难,导致在交易合同公证过程中,土地上附属资产部分仍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产生纠纷和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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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泰氏安琼女士表示,第二公证处需要明确公证程序和文件过程中的困难。 |
在监督环节,代表团成员了解到了利用信息了解当地合同主体法律地位的诸多问题以及这项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此外,代表团还了解了单位为解决在合同和交易过程中难以准确识别拥有房产权的家庭成员而采取的措施。此外,还了解了是否存在公民无权前往公证处办理的情况。此外,代表团成员还对非工作时间提供公证服务的问题表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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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公证处处长裴泰寿先生详细介绍了公证处的工作情况和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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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议会兼国会代表办公室副主任陈一明先生就工作时间以外提供公证服务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
通过督导,第二公证处工作人员还建议土地附属物权登记相关机构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群众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创造良好条件,使公证工作更加顺利开展,避免履职过程中出现纠纷和风险。
继续对位于演州县的公证处进行监督,9月17日下午,由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和国会代表团组成的监督团与司法部配合召开工作会议,对演州县富田公证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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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团在富田公证处工作。 |
富田公证处成立于2011年,旨在减轻该地区2I公证处的负担。自正式运营以来,富田公证处始终更新与公证和认证相关的法律文件,确保依法进行公证。富田公证处的档案保存和归档工作科学严谨,能够快速提供与房地产相关的合同和交易数据信息。公证处过去认证的所有记录均未在法庭上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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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田公证处处长潘德光先生介绍了该处自成立以来的运营情况。 |
监察组在监察过程中发现,存在文件缺失、缺乏证明业主拥有或使用房产权利的文件等问题。抵押合同附件的公证不符合规定格式,项目名称应为“变更、补充文件”,而应为“合同附件”。没有法院宣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裁定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签署了合同;没有公证费用清单。公证费用方面,部分文件不符合财政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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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州县公证处处长高明通先生对富演公证处近年来取得的成就表示肯定,并对该公证处任命第二名公证员表示担忧。 |
在监督会议期间,代表团成员对该办公室履行国家税务义务的情况以及为满足任务要求而招聘新员工的路线图提出了一些担忧。目前,公证处必须至少有两名公证员,但自2011年以来,该办公室只有一名公证员。到2017年,根据法律规定,该办公室是否能够满足人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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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泰氏安忠同志表示,该办公室需要完成一些程序,以避免将来出现错误。 |
通过此次督导会议,公证处也希望各级、各部门创造条件,尽快完成第二任公证员的任命路线图。
清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