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拖延地实施《公共资产管理法》
(Baonghean.vn)——9月27日,财政部就《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修订草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财政部广泛宣传颁布该法的必要性,介绍立法目的和观点,并就新闻媒体提出的公共资产管理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事业单位股份制改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和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不同,而这部法律只规范了资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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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产管理日益过时。图片:互联网 |
如果转制为企业,资产价值必须按照市场价格重新确定。例如,某事业单位总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账簿上的价值为10亿越南盾,但转制为企业后,其资本配置必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此外,企业自有的土地在现行规定下不属于资产,只有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才会被考虑。
因此,总理已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财政部在企业股份化时核算税值和土地使用权。公共资产管理部的观点是全面核算。例如,关于形成资产的连接是否被视为公共资产,或者公共资产是否必须用于正确用途的问题,例如学校和医院,它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而只能呼吁组织和个人在现有资产的基础上开发更好的服务——财政部公共资产管理部一位代表说道。
在回答记者关于法律草案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与现行法规有何不同时,公共资产管理部部长陈德胜表示,通过对2008年法律的审查和评估,可以看出,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并不认真,没有严格遵守公共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标准和规范。
原因在于,处理违法行为的规定缺失且不够严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次草案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因此,任何人侵犯公共财产,造成国家损失,必须赔偿实际损失。然后,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违法者将受到纪律处分,并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纵容违法行为发生的单位负责人必须作出说明并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安排国有房地产问题,财政部表示,已根据总理第27号指示发出提醒文件,责成财政部检查胡志明市和河内市的房地产情况并向总理报告。
按照计划,《公共资产管理法》将于2016年10月提交国会审议,并于2017年5月获得批准,预计2018年1月1日生效。法案批准后,将立即颁布近10项指导性法令,力争避免法律实施的延误。
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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