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学校滥用自愿捐款

September 29, 2011 10:54

越南文化、教育、青年和儿童委员会主席陶仲诗表示:“当然,这些费用名义上是自愿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有时申请表是由学校起草,然后交给家长签字。”

9月28日上午,请愿委员会主任阮德贤在汇报第十二届国会任期内选民请愿处理情况时表示,许多地方选民反映,除学费、入学费外,还需缴纳多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费用。

通过来自39个省份的报告以及与12个地方的直接合作,信访委员会确认,目前,除了学费和入学费外,在一般学校,特别是城市、城镇和乡镇,家长还必须支付大量金钱以服务于诸如加强学校设施、安全工作、车辆停车、学校清洁、购买学习用品、玩具等任务。

除学费和杂费外,其他费用的收取和支出缺乏透明度,令家长们感到愤怒。插图:黄哈。

关于家长协会运作费用的缴纳,目前为止,还没有地方明确具体的征收比例。事实上,在很多地方,该协会的运作费用比学费高出很多倍。

“许多教育机构滥用自愿捐款规定,动员家长捐款修建和维修学校,购买空调、风扇、防近视灯,以及支付访问教师的费用……总的来说,这些资金的收集和支出并不公开透明,给家长带来了很多不满,”Hien先生说。

文化、教育、青年和儿童委员会主席陶仲氏先生表示,法律规定除了学费和杂费外,其他费用不予收取,但教育培训部对设备采购的收费有规定……“当然,这些费用名义上是自愿的,但实际上并非自愿。有时申请表由学校起草,然后交给家长签字。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志愿服务真正实现自愿。”陶仲氏先生说。

据信访委员会评估,收费过高的情况由来已久,但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原因有很多,首先,指导《教育法》实施的文件出台未能完全满足管理活动的要求。教育培训部与各省人民委员会之间关于家长代表委员会收支管理的国家管理文件的下放权限不够明确具体。

此外,尽管收取的学费不多,但仍需保留40%的学费,以确保普遍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而国家用于教育机构常规支出的预算仍然有限。因此,为了获得学校活动的资金,一些地方不得不规定除学费和杂费以外的其他收入……


(据越南快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