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联赛电视版权问题

October 3, 2011 16:38

AVG目前拥有V联赛20年的电视转播权。“老板们”认为,这份合同违反了《体育法》,需要重新审查。

2010年10月初,全球视听公司(AVG)提出购买越南足球超级联赛(VFF)赛事电视转播权的意向。2010年12月,在芽庄与各俱乐部代表会面后,越南足球超级联赛(VFF)同意将越南足球超级联赛(V-League)的电视转播权出售给AVG。AVG将独家拥有越南足球超级联赛20年的电视转播权。合同第一年价值60亿越南盾,第二年将增加10%。越南足球超级联赛(VFF)保留合同价值的50%,剩余的一半由各俱乐部瓜分。

这份被视为历史性合同的合同,是VFF履行的依据,即《职业足球规章》。“足球赛事的电视转播版权归VFF所有。只有VFF才有权就所有比赛的电视直播版权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或允许合作伙伴签订合同。”《职业足球规章》第68条明确规定。

越南足球协会(VFF)和“老板们”同意成立越南职业足球股份公司(VPF)后,麻烦随之而来。该公司采用越南职业足球协会的商业模式,将取代VFF组织和管理越南足球联赛。河内ACB足球俱乐部主席阮德坚先生认为,这是一份全球独一无二的合同,因为“没有任何一项赛事的电视转播权可以出售长达20年”。阮德坚先生要求VFF重新审视这份合同,因为它可能会对越南足球产生深远的影响。阮德坚先生的提议得到了2012年越南足球甲级联赛和越南足球联赛参赛球队的支持。因此,“老板们”要求VFF让VPF决定电视转播权的分配,并根据各股东(14家俱乐部和VFF)的持股比例决定股份的分配。

“国家体育联合会、职业体育俱乐部以及其他组织高性能体育赛事(TTTTC)和职业体育赛事(TTCN)的组织和个人,是其所举办的TTTTC和TTCN赛事的所有者。”——《体育法》第53条。“老板们”们根据这项法律提出疑问:职业足球规章制度是否与《体育法》相冲突?根据这项法律,VPF是V联赛的所有者,V联赛的收益开发权必须归该公司所有。

“我们在与AVG签订合同之前,已经充分研究了相关法律。此事由越南足球协会(VFF)执行委员会决定。合同签订过程符合正确程序。我确认,VFF在向AVG出售越南足球联赛电视转播权时并未违反法律。” VFF代表确认,向AVG出售越南足球联赛20年电视转播权合同的合法性。

“老板们”们表示,VPF的诞生,要求VFF修改职业足球规则以适应时代变化,同时让该公司在电视转播版权问题上拥有最终决定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职业足球规则很正常,但具体细节必须慎重考虑。不过,凡是已经达成一致的,都应该先做,逐步解决问题。要求一下子把所有事情都标准化,是不科学的。”VFF的一位代表评论道。

“赛事体系仍属于VFF,只是管理和运营方面的变化由VPF接手。VFF仍代表VFF管理俱乐部和赛事。如果VFF不承认V.League,赛事无效。VFF和AVG的合同已经签订,最终可能只会交给VPF运营。” VFF副主席范玉文提出了解决方案。

VPF被认为是“老板与VFF之战”的第一场。这家公司至今尚未成立,VFF卖给AVG长达20年的V联赛电视版权合同的审核也仅仅停留在球王们的提案层面。业内人士认为,随着VPF的成立,“老板与VFF之战”的第二场将拉开帷幕,下一个目标便是V联赛电视版权这块“蛋糕”。


据越南快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