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营业执照税率保持不变。

December 9, 2011 16:55

税务总局刚刚发布了第 4355/TCT-CS 号批示,指导地方税务部门实施 2012 年营业执照税。

根据税务行业的新指引,政府尚未对营业执照税做出新的决定,因此对经营户和个人的税收征收将继续维持与2011年相同的税率。

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经营户和个人,以及2012年新开办的经营户和个人,各级税务机关将根据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相应的营业执照税额。



插图:互联网

根据现行规定,个体工商户需缴纳6种不同税率的营业执照税。企业员工团体签订经营合同共同缴纳统一的营业执照税,税率为每年100万越南盾。

如果工人团体的营业机构在许多不同地点设有商店、服务营业点……,则每个营业点必须按照100万越南盾/年的税率缴纳营业执照税。

如果一组雇员或一组工人获得合同,但承包组中的每个人都单独开展业务,则该组中的每个人都必须缴纳单独的营业执照税。

对于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税的缴纳以营业登记证或投资许可证上载明的注册资本为依据,分为4个等级。具体而言,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亿越南盾以上,营业执照税为300万越南盾/年;50-100亿越南盾:200万越南盾/年;20-50亿越南盾:150万越南盾/年;20亿越南盾以下:100万越南盾/年。

对海产品捕捞户、公社群众信用基金、农业生产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商店摊位和山区个体私营企业,按现行规定暂减征50%的营业执照税。


据越通社/Vietnam+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