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的时间到了吗?
昨天(12 月 28 日)上午,国家足球教练委员会召开会议,一致同意 VFF 执行委员会的提议,在教练 Falko Goetz 的合同结束前解雇他。
所以,一切似乎都尘埃落定了。春节假期过后,这位德国教练将返回越南……与大家告别。此事会不会引发一股新潮流:越南足球启用……越南教练?
不会再发生第二次“莱塔德丑闻”
2002年,法国教练克里斯蒂安·莱塔德(Cristian Letard)来到越南,肩负着带领越南U23国家队长期备战第22届东南亚运动会金牌(2003年)的重任。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这一义务。然而,在胡志明市杯足球赛上,国奥队未能取得佳绩并提前出局后,迫于舆论压力,越南足协突然决定与这位教练解除合同。显然,像莱塔德这样的职业“将军”无法理解这种“前后矛盾”的工作方式。除了东南亚运动会的主要任务(夺金)之外,胡志明市杯这样的国际邀请赛本质上只是训练、检验新人、测试比赛风格,并没有设定任何具体的目标。正因如此,莱塔德才得以平静地接受决定,悄悄离开越南,然后突然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提起诉讼,震惊舆论。
直到现在,当时卷入莱塔德“丑闻”的那些经理们大概还在后悔没有紧密合作,当然也不得不承担后果,或者更确切地说,不得不按照他们自己起草的合同条款去执行。
回顾上述故事,需要指出的是,法尔科·格茨的案例存在很大差异。尽管格茨先生与VFF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工作合同,自2011年6月6日起生效,但如果另一方在工作过程中未能完全满足相关条件,双方中的一方(“老板”)VFF或“雇员”法尔科·格茨可以完全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事实上,VFF仍然掌控着局面,因为合同明确规定了U23队在第26届东南亚运动会上的任务是进入决赛。在公开场合以及与VFF领导层的沟通中,法尔科·格茨辩称,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球员素质差、比赛表现不佳,而对手的水平更高。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无人能反驳现实,但如果他充分意识到带领越南 U23 队进入第 26 届东南亚运动会决赛的承诺的“风险”,那他为什么还要签署这份合同呢?
教练法尔科·戈茨被迫提前终止与 VFF 的合同
因此,如果双方在未来几天内正式分手,VFF 只需按照合同规定补偿 3 个月的工资。
部分舆论提出疑问:戈茨先生是否“受委屈”了?让我们看看越南足协秘书长陈国俊的例子。他作为越南U23代表团团长,只是间接参与了U23队的失败,但最终他也同意离开这个“风口浪尖”,更别提作为掌舵U23越南之船的“船长”了!
以下是国家足球教练委员会在昨天会议后的评估:“格茨教练不懂选人用人;战术意图不明确;适应能力差,在U23队和越南国家队中未能取得显著成绩。基于这些评估,国家足球教练委员会同意执委会关于解雇法尔科·格茨先生的建议。” 平心而论,回顾国家队和U23队的表现,大多数球迷都会同意格茨先生在战术适应方面似乎有些迟缓。证据就是,在很多比赛中,当球队遇到问题和战术僵局时,很难从这位德国教练身上看到真正积极的改变……
老师还不错,但是......
首先,我要重申,这并非人们第一次提及国家队层面使用国内教练的问题。就工作环境而言,过去和现在国内教练的素质存在巨大差异。如果说16年前,越南国家队第一次聘请外籍教练(巴西教练塔瓦雷斯)时,国内教练和外籍教练的技术水平差距还很大。塔瓦雷斯的体能训练方法以及他加强纪律处分的举措,都让助手们感到惊讶。塔瓦雷斯的继任者卡尔·海因茨·维冈(德国人)甚至对国家队球员的意识进行了一场“革命”,这是此前任何一位国内教练都“不敢”做的事情。
国内的教练员如潘青雄、麦德忠都可以带领越南国家队。
科学的训练方法、不断更新的世界最新研究成果,曾一度是国内教练(那些更倾向于“经验主义”的教练)与外国教练在工作方式上最大的区别。但近年来,随着许多教练有机会在国家队和俱乐部层面与外国教练并肩作战,许多年轻教练也参加了培训课程和职业发展课程(C、B、A级证书)。迄今为止,像阮友胜(SLNA)、黎黄德(SHB.DN)、黄英俊(K.KH)和吕廷俊(西贡足球俱乐部)这样的年轻教练都已获得A级教练证书(亚足联培训体系中的最高证书),这意味着他们具备了在欧洲国家足球锦标赛中执教的资格!
当然,单靠学历是无法保证教练工作质量的。长期以来,对教练工作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自家庙里的佛祖不神圣”的观念,以及薪酬方面的歧视……在地区国家纷纷转向优先使用本土教练的趋势下(马来西亚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只要本土教练真正获得足够的授权和最佳的工作环境,越南足球没有理由不信任本土教练!
根据社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