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禁止销售预激活SIM卡
自2012年6月1日起,严禁购买、流通未登记用户信息或以无序方式登记的预付费SIM卡。
这是信息通信部最新发布的第04号通知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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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还禁止购买、流通和使用用于登记用户信息的多功能SIM卡,以及无需破坏SIM卡即可激活用户SIM卡功能的设备。
此外,用户必须直接在用户信息登记点进行登记,提供用户号码,越南公民需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外国公民需出示有效护照;用户信息登记点员工或所有者需出示机构和组织代表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或机构和组织成立许可证复印件。
个人按照企业统一印发的格式,在《预付费移动用户信息申报表》中填写登记信息。
用户信息登记点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地点和最低设备要求。移动服务提供商只能与完全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和企业签署授权合同,才能接收预付费移动用户信息登记。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用户信息登记点应当自2012年6月1日起6个月后停止运营。
此外,开始使用预付费移动服务的用户在完成订阅注册后72小时内不得激活该服务,否则已注册的订阅信息将被取消。如果您想使用该服务,必须遵循与新用户相同的程序。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3个月后,未按规定登记用户信息或提供不正确信息的预付费移动用户将被终止使用。
信息通信部表示,该通函的发布将有助于越南移动电信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上述禁令,电信市场有望限制用户的快速增长,确保预付费移动用户信息的准确性。
据越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