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2012年毕业考试和招生工作指导
(省人民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8 日 2811/UBND.VX 号公文)
为有效开展2012年全省毕业考试及招生工作,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县、市、镇(统称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有效开展以下内容:
1.成立区级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本辖区2012年毕业考试和招生工作;安排好区级考试指导委员会有效运作的经费和手段。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人们正确认识考试的目的和要求,确保人人安全、认真参加考试。
三、指导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任务,积极配合教育培训部门采取措施,确保考试所需的人力、经费、交通、通讯、电力等条件,特别是确保考场安保力量、试题运送服务车辆、试卷等的调配要求。
4. 务必做好考试设施、考试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做好考试期间应对当地自然灾害、疫情等异常情况的预案。
5.考试期间不组织分散地方、部门力量的区级会议、座谈会。
6.组织定期检查督导,及时解决各区、各城市、各乡镇组织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人民委员会
KT. 董事长
副总裁
阮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