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客车组装设备进口税

November 1, 2012 07:13

财政部于2012年10月30日颁发第185/2012/TT-BTC号通知,指导对河内和胡志明市公共客运巴士发展投资项目中生产和组装巴士的零配件免征进口税。

财政部于2012年10月30日颁发第185/2012/TT-BTC号通知,指导对河内和胡志明市公共客运巴士发展投资项目中生产和组装巴士的零配件免征进口税。



照片:Anh Tuan/VNA

此通知是为落实政府为有效解决河内和胡志明市两市交通拥堵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之一,根据政府总理 2012 年 4 月 10 日第 2366/VPCP-KTTH 号批示和各部委、行业的共识而颁布的。

为获得进口免税优惠,该通知明确规定投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须在2012-2015年期间,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明确项目实施时间;须进口用于国内生产和组装客车的零部件的数量、种类、质量和价值。

确定国产零部件的依据是项目进口申报登记时计划投资部颁发的国产机械设备、零部件、专用运输工具、原材料、物料、半成品清单。

此外,第185/2012/TT-BTC号通函对一系列进口免税程序提供了具体指导,例如:登记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文件、免税程序以及免税商品进口和使用的结算。

本通知自2012年12月14日起施行。


根据(TTX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