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社捐赠房屋用于道路建设
- 在安城县委对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继续推进“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的三号指示两年期进行初步总结之际,德城乡洪山村阮文汉先生的成就给与会代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特意会见了他,希望能够亲眼见证他所取得的成就。
(冯宪光)- 在安城县委对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继续推进“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的三号指示两年期进行初步总结之际,德城乡洪山村阮文汉先生的成就给与会代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特意会见了他,希望能够亲眼见证他所取得的成就。
来到洪山村,我们向韩先生家走去,从小孩到老人,大家都热情地带路。韩先生热情地邀请我们进屋,围坐在一张木桌旁。谈到“学习和践行胡志明的道德榜样”时,他热情洋溢,并向我们详细讲述了他所做的事。他说:“这些年来,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自愿的,得到了妻子和儿女的支持。”
阮文汉先生将他家房子旁边的一块地捐给了公社,用来修建一条公路。
韩先生出生于1940年,长大后参军,隶属于第四军区第270团,参加过许多战斗。1966年,他在广治战场负伤,致残四分之一。回到家乡后,老兵协会选举他为主席。2007年,我党发起“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运动,他深知其中意义,并想方设法为胡伯伯做些事,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看到协会成员缺乏对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了解,他骑车去琼琉市场,花了50万越南盾买了一台磁带机,还有一些音乐磁带和光盘,里面都是关于两次抗战中为救国而战的战士们的歌曲。每逢节假日、村里的节日,或者参加联谊会开会,他都会用那台收音机收听党和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律。至今,经过6年的使用,这台收音机、几盘磁带、几张光碟、一个麦克风依然完好无损。
2011年,当地出台了拓宽农村交通路边的政策,韩先生积极响应,主动将自己的房子和土地捐给公社,用于修建道路。
他家住的是三室一厅的瓦房,面积62平方米,多年来一直是他们一家的家。他和家人自愿捐出房子和土地后,公社政府提出用这块地换他们家,但他没有同意,因为他觉得他的地还够盖小房子,而且村里还有很多贫困户,子女都已经成年,没有地让他们单独居住,所以他把地留给了他们。有人告诉他,如果公社给他,你就收下吧,不盖房子,以后再卖给别人。但他拒绝了。
当地政府了解到韩先生家境困难,资助他家6500万越南盾建新房。韩先生夫妇用这笔钱向银行申请了3500万越南盾的贷款,在公社的支持下,终于建起了新房,一家人安居乐业。
不仅如此,2012年,韩先生还向洪山村捐赠了一块250平方米的菜园,供该村修建排球场。韩先生家最近做的这些事,都是全家人的志愿服务,深受邻里敬佩。在协会方面,他每年都出色地完成任务,逐步发展协会的各项活动。
了解他的家庭境遇,我们更加理解并感同身受这些年来他们家人所承受的悲伤。1995年,他的妻子去世;2005年,他的大儿媳去世;2010年,他的另一个儿媳也因癌症去世。此外,2012年,他的三儿子突然去世。尽管家境艰难,但阮文汉先生秉承胡伯伯军人的本性,从不考虑个人私利,不斤斤计较,不与社会攀比,而是始终追求善,秉持“我为众生”的理念。
春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