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国会第十九届常务委员会开幕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定于7月10日至12日举行。
本次会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对修改和补充关于国会代表接待公民、接收、转交请愿、督促和监督处理公民投诉、检举和建议的第228/1999/NQ-UBTVQH10号决议和关于接收、分类和处理公民向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和国会各委员会提出的投诉、检举和建议的第694/2008/NQ-UBTVQH12号决议的决议草案提出意见。
本次会议期间,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将对十三届国会第五次会议成果进行评估,对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提出初步意见。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将批准国会办公楼改建项目,以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修改和补充国会常务委员会 2003 年 10 月 1 日第 417/2003/NQ-UBTVQH11 号决议关于国会办公楼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规定。
此外,会议还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机构新增设立单位、调整增加部分单位名称的建议提出了意见。
立法方面,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对《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条例》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法、《招标投标法(修正案)》草案中若干有不同意见的重大问题、《消防法》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修正案)》等提出意见。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表决通过了对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条例若干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令。
根据(TTX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