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解决白亭村问题

May 22, 2013 16:22

白亭村位于兴原县兴林乡尽头的冲积平原上。然而,这个居住村的行政管理权却属于河静省德寿县德光乡。这导致了居住管理混乱且缺乏统一性,导致30多户白亭村民担心被遗忘。

(冯宪光)白亭村位于兴原县兴林乡尽头的冲积平原上。然而,这个居住村的行政管理权却属于河静省德寿县德光乡。这导致了居住管理混乱且缺乏统一性,导致30多户白亭村民担心被遗忘。



阮素先生——白亭村居民。

白亭村村民阮素先生幽默地说道:“或许我们应该感到自豪,因为白亭村横跨3个乡、2个县和2个省。” 白亭村3个乡分别是兴林、兴富和德光;2个县分别是德寿和兴原;2个省分别是义安和河静。白亭村位于林江中游,北岸属于兴原县,南岸属于德寿县,因此白亭村宛如一片绿洲。

兴林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豪表示,从20世纪80年代起,白亭人就开始侵占并迁移到兴林公社管辖的行政边界内居住。原因是在那之前,德光公社侵占了兴林公社冲积区40多公顷土地。就这样,白亭人不断侵占。德寿县德光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朱廷流也表示,侵占是违法行为,但河静省人民居住在白亭地区已有数代历史。1945年,有7户德光公社光笃村姑村村民在此居住生活。经对白亭村村民调查,村民们表示,他们从1985年起就正式搬迁了。“我们是按照宜静省冲积地移民政策来到这里(当时宜静省还没有分出),但现在没人管了。”白亭村村民阮素先生失望地摇着头说。

目前,白亭村有 32 户 104 口人在约 60 公顷的土地上耕种和种植农作物。根据德光乡的规定,白亭村人种植和生产土地有两种:一年生土地和承包地。一年生土地是园地,是不稳定的开垦土地,用于种植,因为它取决于河流的冲积和侵蚀特性;承包地是长期生产的土地。因此,每人分到 1.6 索的承包地,每年必须缴纳相当于 24 公斤大米/人的税金。对于一年生生产用地,参与生产的家庭每索需缴纳 8 至 13 公斤花生(取决于土地位置)。



白亭村居民的房屋。

除了农业税,白亭村村民还需缴纳四项税款:国家安全税、儿童税、贫困税和医疗费。所有义务均由德光乡履行。阮文同先生说:“虽然白亭村村民是德光乡的公民,但他们没有从地方政府领取任何补助。村民的日常生活完全自给自足。办理行政手续、领取母亲印章、登记出生或死亡,每个人都必须到河对岸去。因此,每家每户都配备了一条船,既是为了履行对国家的义务,也是为了防止每年的洪水。然而,村民的出行遇到了很多困难,尤其是在雨季和暴风雨季节。” 白亭村村长黎春伟先生说,如果村民想不坐船回村,唯一的办法就是绕过30多公里的滨水桥才能到达对岸。

虽然他们是河静省的公民,但白亭居民的孩子却在兴林乡上学。

为了解决白亭居民区的问题,义安省和河静省当局曾提出将白亭居民区并入兴林公社的政策。然而,白亭居民并不同意。他们担心,合并后,耕地面积会因重新分配而减少。至今,居民区内仍然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意见:是并入兴林公社还是保留原样。事实上,长期以来,由于无法充分利用土地资金,白亭居民将土地出租给兴林公社和兴富公社的许多家庭用于生产,平均每亩土地租金为50万越南盾。

阮文豪先生表示,地方政府的观点是:如果省里有要求,公社就会服从接收和管理白亭村,但实际上,公社并不想接收。因为这个村子位于堤坝之外,远离行政区,在雨季,公社无法接待。另一方面,朱廷流先生表示,由于村民尚未同意成为义安省公民,公社别无选择。朱廷流先生还表示,自国家新农村计划实施以来,白亭村不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组织,而是并入忠清村,成为该村的一个生产队。但白亭村的基本生活和活动没有改变。该村有2名党员,仍与忠清村党支部一起组织活动。没有其他群众组织。也许,白亭村居民目前享受到的当地政府政策的唯一好处,就是在河对岸的忠清村实施新农村计划时,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解决白亭居民区问题,当前的问题是义安省和河静省地方当局需要就政策达成共识;根据具体情况宣传和动员民众进行合并,既确保各户的权利,又为地方当局做好人口管理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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