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金珠宝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

February 26, 2013 20:55

自3月1日起,从事黄金和珠宝制造的企业将缴纳增值税。

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消息,自3月1日起,从事黄金、白银、宝石买卖以及黄金、白银、宝石制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和机构,须采用直接计算增值税的方法。

具体而言,企业或机构按照增值税直接计算法应缴纳的增值税额等于销售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额乘以该货物或劳务适用的税率。

其中,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额,按照销售货物和服务的支付价款减去相应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支付价款计算。

销售货物和服务的付款价款是销售货物和服务发票上记录的实际销售价格,包括卖方有权收取的增值税和附加费及费用,无论该款项是否已收取。

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支付价格以购买或进口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含增值税)确定,用于生产经营相应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和服务。


(据VOV报道)-Q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