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对各级人民议会选举产生的职务人员实行信任投票、信任状投票的实施方案。

April 25, 2013 17:58

4月25日下午,在省委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丁氏黎清同志的主持下,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对各级人民议会选举产生的职务(任期2011-2016年)人员实行信任投票的实施计划。

(Baonghean.vn)-4月25日下午,在省委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丁氏黎清同志的主持下,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对各级人民议会选举产生的职务(任期2011-2016年)人员实行信任投票的实施计划。

省委委员、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省人民议会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任武越清同志,祖国阵线委员会代表,省委宣传部、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国会代表团-省人民议会办公室以及有关部门、行业和组织的领导出席了活动。



会议现场

信任投票与不信任投票旨在提高人民议会监督的效力和效率;帮助被选举者认识自己的信任程度,以便采取措施努力履行职责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这也是主管机关和组织考虑、评估、安排和使用干部的依据。

会议上,代表们就组织宣传、落实、分工负责、实施时间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具体意见,以便科学、切实地实施2011-2016年任期乂安省各级人民议会选举产生的人员信任票和不信任票收集计划,确保实现国会第35号决议和第561号决议精神的目的和要求。根据该计划,信任票和不信任票收集工作将在各级人民议会第一次定期会议上实施。

丁氏黎青同志在会议结束时要求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群众组织密切配合同级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会决议精神,组织开展培训,深入学习掌握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政策。她还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大众传媒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党员和各界群众清楚地认识到对全省各级人民议会选举产生的人员进行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的重要性。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还将颁布决议,明确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群众组织在公开、公正、民主、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估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政策方面的具体责任。


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