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勒茂坊人民委员会指示处理该报提出的问题。
(Baonghean)-8月21日,义安报刊登文章《乐茂幼儿园:确定社会化教育收费标准》,文章内容反映乐茂幼儿园公告称,学校确定社会化教育收费标准不符合规定。
2013年8月27日,荣市黎茅坊人民委员会向乂安报社发出第80/UBND.VP号公函,内容如下:
区人民委员会收到举报后,进行了检查,并与学校董事会、工会代表、人民检查员和专业人员举行会议,确定了举报的内容。会后,区人民委员会认定上述信息属实,具体包括3项内容:
——乐茂幼儿园在错误的时间调动社会化教育资金;
- 学校尚未按规定组织家长会宣传活动政策;
- 学校在校门口公开张贴社会化募捐额度通知。
因此,区人民委员会指示幼儿园立即实施以下内容:
- 暂时停止学校的进一步社会动员;
- 取消在校门口公布动员级别。
- 将收集到的社会福利金返还给父母。
学校董事会在分析、明确了报告内容和幼儿园需要完成的任务后,表示同意,并解释说,由于迫切需要为新建的教室准备足够的设施,以便及时迎接孩子们进入新学年,学校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已经落实了上述内容。
据此,区人民委员会责成乐茂幼儿园董事会稳定教室,为新学年顺利开学做好一切准备,同时在家长协商一致和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主管部门的程序和规定,落实学校设施和教室的社会化动员,不均等化,不强制执行,审查和掌握学生情况,按规定落实好减免制度和政策,建立帮助、支持和鼓励在校学习的困难家庭儿童的机制。
乐茂区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