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书记黎可漂谈信任投票
使对国会选举产生的职位的信任投票取得最实质性和示范性的效果。
前总书记黎可漂刚刚在国会首次对最高权力机构主要官员进行信任投票之际发表了一篇文章。
文章的标题是《确保对国会选举或批准任职人员的信任投票取得最实质性和示范性的效果》。
前总书记黎可漂(《青年报》供图)
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当前党的建设中若干紧迫问题》第四号决议。该决议提出了其中一项解决方案:“……规范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人员的信任投票……对连续两年信任度低且未完成任务的人员,应考虑免职,无需等待其任期结束或年龄届满。”
随后,第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行信任投票的决议,即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国会代表们充分理解、高度赞同,并决定在本次第五次会议上组织进行信任投票。
这是国会首次对民选最高权力机关主要官员进行信任投票。此后,各级人民议会将在其管辖范围内开展信任投票。
这不是针对特定职位的特定人员的选举。这些是已经在国家机构中任职的国家高级领导人。国民议会代表将对被信任投票的候选人的分配任务和职责的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
国会常务委员会已明确了其宗旨、要求和实施办法。这已取得初步成果,为国会代表在此阶段直接在信任投票上书写结果(无论结果好坏、是否实质性)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希望国会履行职责,汲取经验教训,为各级人民议会树立榜样。如果信任投票流于形式,不能真正体现最高权力官员的素质和领导管理能力,将会给各级人民议会和人民的信任开一个坏的先例。
无论这首次信任投票是否达到了其目标和要求,主要责任在于每一位国会代表,他们要正确履行选民选举产生的人的职责。
首先,要正确评估最高权力机构的关键领导人。有些人已经担任过两三届国会议员,有些人是首次当选,任期虽然不长,但足以证明当选者在工作范围、负责领域以及自身对国家和人民的贡献方面拥有卓越的领导和管理能力。因此,对信任度的评估和考量必须准确。
评估标准:首先要根据所承担的立法、行政、司法等职务、任务和职位,结合实际经济、文化、社会、民生、国防安全等情况,来判断其能力与所承担的职务和任务相比处于何种水平。这是评估一个人是否值得信赖、是否完成任务完成得好或不好的最准确标准。
该人在履行任务过程中,是否充分展现了与所任职务相称的能力;同时,在道德和革命品质上,是否保持了纯洁性;其工作作风和方法是否贴近群众,真诚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主动地解决选民在其负责领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每个被选举人——信任投票人——所担任的职位不同,工作性质也截然不同,信任程度也会有所不同。来自被选举人履行分配任务和职责结果的报告信息——结合来自舆论、选民、媒体、机构和组织的信息,并与被选举人向国会做出的承诺进行比较——将对每个具体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然而,为了达到标准和相对准确的评估结果,国会代表需要对被选举人——信任投票人——的信息进行筛选。
在这次投票中,每位国会代表都必须意识到,自己的投票代表着大多数人民的意愿和愿望,他们希望对国会选举或批准的高级官员的素质进行一次检验。避免基于情绪进行投票,不去实际检验和核实具体结果,避免“包打天下”、简单粗暴、形式主义的投票。
第二种倾向是感情用事、个人仇恨,不承认同志的贡献,甚至歪曲其功绩。因为信任投票会极大地直接影响每个被投票者的政治声誉,因此,投票者会借此机会互相诋毁对方的声誉。必须防止诸如拉票、动员选票、徇私舞弊和偏见等不良现象。
组织信任投票彰显了我们党致力于建设一个从中央到基层真正廉洁强大的国家政权的决心,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为了取得成功,每位国会代表在每次投票中都必须以全新的心态,深刻认识到这次投票的重要性。
每位代表都必须有勇气,对人民和国家高度负责,做到客观、诚实、公正、透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信任投票取得最高、最具示范性的结果,并为建设强大的国家政权积累宝贵经验。
前总书记黎可漂
据(Tuoi Tre)-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