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马路上涂指甲事件再度发生”一文

October 23, 2013 11:18

(Baonghean)-2013年8月28日出版的《义安报》刊登了题为《道路上再次发生撒钉事件》的文章,报道指出:近日,在途经南江乡(南丹)的46A国道上,摩托车因被钉子和尖锐物体扎破轮胎的情况时有发生,危及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该报特别指出,有3名摩托车驾驶员的轮胎被钉子和尖锐物体扎破(分别是黎文功先生,居住在南丹县南灵乡;阮氏黎女士(HAIVINA金莲有限公司员工;阮文泰先生,在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工作)。

根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 2013 年 9 月 6 日第 6225/UBND-GT 号批示,关于检查和处理在 46A 国道南江乡散布钉子和尖锐物品的情况(南丹)据该报报道,2013年10月9日,乂安省警察局发出第1767/CAT-PV11号公文,通报该报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1.相关问题验证结果:

- 关于文章报道的居住在南丹县南灵乡的黎文功先生的情况:“他驾车行驶在46A国道上,途经南江乡时,后轮上扎着一颗菱形钉子,不得不停车取出。这颗钉子长约2厘米,两端尖锐弯曲。黎文功先生说:车子行驶平稳,突然方向盘一晃,他低头一看,轮胎已经没气了。走了几十米后,他看到对面过来一个人,手里拿着补胎工具,主动提出要帮他补胎。尽管补胎师傅“吆喝”说要3万越南盾一个,但他还是接受了……”。南丹县警方直接与南灵乡警方配合核实《义安报》报道的黎文功先生一案,并了解到南灵乡并没有像该报报道的那样,有姓黎文功的居民遭遇汽车轮胎爆胎并提供相关信息。

- 关于文章报道的阮氏黎女士(Haivina Kim Lien有限公司员工)的情况:“同样面临与丛先生类似情况的黎女士愤慨地表示:“本周初,在去上班的路上,我的车突然剧烈摇晃,停下来一看,后轮胎瘪了。我到路边的修理店,打开一看,内胎被一根近2厘米长的菱形钉子扎住,上面扎了好几个洞,不得不花7万越南盾更换一条新内胎。两周前,我的车轮胎被钉子扎了,需要更换,花费8万越南盾……”。南丹县警方直接与海维纳金莲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裴氏玉女士对接,了解到该公司有一人名叫阮氏丽,生于1987年10月28日,身份证号186358680,住义安省南丹县雄仙乡。在与阮氏丽女士对接的过程中,黎女士确认,她并不属于报纸报道的轮胎被扎破需要更换的情况。

- 关于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工作人员阮文泰(Nguyen Van Thoai)先生的情况,文章称:“一位经常在这条路上通行的人说:我家在荣市,但我在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上班,每天都要经过这条路。最近,尤其是清晨,我多次目睹有人推着摩托车,因为摩托车碾过钉子。有一次,我的摩托车也碾过钉子,不得不换轮胎。幸好我的摩托车速度慢,才没有发生事故。” 南丹县警方与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诗海先生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并没有像报道中提到的那样,有任何人叫阮文泰。在通过南江乡(南丹)的46A国道上进行调查,发现有4家摩托车修理厂,均在46A国道附近设有固定修理亭;没有发现散布钉子、尖锐物体、向客户滥收费用和“野蛮”补胎的迹象。

- 文章刊登了两名年轻男子(一名正在补胎,一名轮胎被扎破)和两辆摩托车的照片,摩托车牌照分别为37M1-5477和37S6-1697。经核实,摩托车牌照为37M1-5477,姓名为潘尚,1978年出生,居住于义安省荣市光忠坊1区;摩托车牌照为37S6-1697,姓名为谢普强,1987年出生,居住于义安省奇山市那利乡栋邦。但无法确定照片中补胎的位置。

2. 一般性意见:

2013年8月28日乂安报纸上关于46A国道南江乡(南丹)路段散布钉子和利器情况的报道尚无定论。但为了主动发现、处理和防止在交通路线上散布钉子和利器违法行为主体,确保46A国道特别是南江乡路段交通人员和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乂安省公安局指示省公安局各专业部门和南丹县公安局加强工作,掌握情况,主动防止、发现和处理散布钉子和利器违法行为主体。

具体结果将由省警察局报告。

首先,乂安报社衷心感谢乂安省警察局对本报所提问题的关注和调查,以确保该地区的安全与秩序。乂安报社愿就此交换意见:

首先,2013年8月15日,在省人民委员会与韩国投资者会议上,韩国海维纳金莲公司代表汇报了在46A国道途经南江省南丹县的公司门前发生了一起撒钉子事件。基于上述信息,记者前往了解情况,与被钉子扎破轮胎的人员见面,并听取了他们讲述事件经过。记者撰写了一篇文章,旨在反映这一事件,以便有关部门能够调查处理撒钉子事件,确保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在韩国海维纳金莲公司每天上班的工人的安全。义安报社确认文章中的信息是真实的,作者会见了目击者并听取了他们的叙述。但是,由于目击者互相交换了信息,记者并没有核对当地信息提供者的个人信息。这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疏忽,义安报诚挚地表示歉意。

接到省警察局的回复后,10月14日,记者继续返回调查,见到了南丹金莲乡茅4村海维娜金莲制衣公司全体员工部门的陈氏贤女士(工厂出入证上的名字)等工人。陈氏贤女士证实,2013年8月底9月初,在去上班的路上,她的车多次爆胎,不得不更换3个内胎。C车间制衣车间的何氏茂女士(工厂出入证上的名字)也表示,2013年8月,她的车内胎也被尖钉扎过……当时,记者在公司门口观察时,还发现地上散落着4枚尖钉。但目前还不能证实这些钉子是否是坏人扔的。在省人民委员会与韩国投资者会议上汇报有关钉子蔓延问题意见的海维纳金莲服装厂综合部部长黎清静先生表示:工厂向省报告上述情况是因为工人们反映车辆被钉子扎破、内胎多次被扎破、必须更换内胎的情况。

第二,省警察局官方通报称:“文章刊登了两名年轻男子的照片,一名正在补胎,另一名轮胎被扎破,以及两辆摩托车,牌照号分别为37M1-5477和37S6-1697。经核实,车牌号为37M1-5477的摩托车名叫潘尚,生于1978年,住义安省荣市光忠坊第一区;车牌号为37S6-1697的摩托车名叫谢普琼,生于1987年,住义安省奇山市那莱乡。但无法确定照片中补胎的位置。”关于此内容,2013年8月28日《义安报》刊登的《马路上再次发生撒钉事件》一文中,并无上述照片及信息。

乂安报社再次衷心感谢乂安省警方及时介入并调查本报提出的问题。乂安报社将努力更好地发挥其作为有效信息渠道的作用,反映维护国家安全、谴责犯罪的群众运动。我们希望乂安省警方继续合作,确保乂安省的安全与秩序更加良好。

乂安省警察局 -义安报